专利费缴纳时间是每年的什么时候?

发布于 2022-05-20 12:50

一、专利费缴纳时间是每年的什么时候?

(一)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三)复审费: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四)著录事项变更费等: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的缴纳期限是自提出相应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恢复权利请求费:该项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发出的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

(六)延长期限请求费: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缴纳费用。

(七)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上述费用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做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

(八)年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定的期限内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

(九)PCT申请国际阶段的费用:请参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PCT业务专栏中提供的信息。

(十)PCT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费用:在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手续时,应当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必要时缴纳申请附加费及宽限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缴纳优先权要求费;申请人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的同时提出恢复优先权要求请求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恢复费。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译文提出改正的,应在提出译文改正的期限内缴纳改正译文错误手续费。必要时,应在专利局通知书中指定期限内缴纳单一性恢复费。其他费用的缴纳期限与国家申请相同。


二、专利费用

非减缴情形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三、专利费怎么在网上交费

(一)打开“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并且按照“使用指导”对电脑进行配置。

(二)输入用户账号、密码、验证码,最后“登陆对外服务”。“网上缴费”,然后“以国家申请号缴费”。

(三)输入申请号,“查询”。确认申请号所对应的发明名称与缴费清单是否正确(清单中需要选择的缴费内容以具体收到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刚提交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不需要缴纳“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的,因此如果有这一项可以不选),然后填写缴费人姓名。

如果只有这一个专利“确认”即可,如果还有其他专利需要一起缴费,“继续添加”。

(四)如果有常用人信息,选择常用收件人信息;如果没有填写收件人信息即可。这个收件人主要是要接收缴费发票的。最后“生成订单”。

(五)确认订单信息,“确认交款”。进入网上支付页面。最后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已完成”或“付款遇到问题”。

(六)如果是“付款遇到问题”,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支付失败”,“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失败的订单。如果支付失败,支付失败的订单无法继续支付,需要从第3步开始,重新进行缴费。如果“支付已完成”,选择选择“我的订单”,在订单状态中选择“已支付”,“查询”,即可看到当前支付成功的订单。接下来等待邮局的发票邮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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