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事公告!另:枣庄市委副书记于玉出任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发布于 2021-09-02 00:09

8月31日下午,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玉带队到市北区调研城市基层党建工作。
于玉一行来到市北区辽宁路街道贮水山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网格党群服务站,实地调研社区、网格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与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帮办员深入交流;在市北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进中心市民客厅,详细了解市北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创新探索、工作机制等。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市北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基层党建等有关情况汇报。
山东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显示:
于玉,女,汉族,1969年9月生,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
任现职前,于玉同志任枣庄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
此前,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伟已任省纪委常务副书记。
于玉简历:
1987.09-1991.07山东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1.07-1992.1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其间:1991.08-1992.08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挂职锻炼);
1992.12-1997.0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7.03-2000.06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副科级助理审判员(1996.09-1999.07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0.06-2001.09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二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1.09-2001.1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助理审判员;
2001.10-2010.02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其间:2004.09-2007.06在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10.02-2010.0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正处级审判员;
2010.03-2012.0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2012.01-2014.01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其间:2012.08-2012.12参加山东省中青年干部赴美国行政与经济管理培训班学习);
2014.01-2015.06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5.06-2018.06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8.06-2019.10枣庄市委常委、峄城区委书记;
2019.10- 2021.08枣庄市委副书记、峄城区委书记;
2021.08青岛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来源:青岛日报、观齐鲁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7号)

2021年09月01日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敬艳的提请,于2021年8月31日免去:
赵勇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8号)
2021年09月01日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英的提请,于2021年8月31日撤销:

王惠陵的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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