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招聘 |【有编】嘉峪关市2021年招聘37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发布于 2021-09-05 15:0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市政府同意,计划于2021年4月中旬赴兰州为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7名。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18名,市中医医院12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文殊镇卫生院1名,峪泉镇卫生院3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等专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
2.25周岁以下,为1996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1年4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嘉峪关市2021年春季公开招聘医疗卫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工作小组在兰州大学及兰州饭店设立现场报名点统一组织报名,并在指定地点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1.兰州大学校园双选会:时间 :2021年4月17日(周六)13:00—18:00(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体育场)。
2.应聘人员也可在4月17日9:00—18:00和4月18日9:00—16:00,持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在兰州饭店西楼202房间现场报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嘉峪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提前下载填写或现场填报,每位考生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2)2021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业协议书、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或辞职证明材料。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要求执业资格人员需携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小组统一负责,地点在兰州饭店西楼202房间。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确定拟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出现过多或者过少情况时,可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
(四)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为7人。面试内容由考核工作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考核工作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由考核工作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
(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终止拟聘协议。
(七)考察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安排专人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拟聘人员中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按规定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0937-6262176 15009470562
监督电话:0937—6266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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