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真的不两立吗?——郭店楚简《老子》2
发布于 2021-09-05 23:57
“自古而今,《老子》注本众多,大多持‘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等论调,靶向攻击儒家‘仁义智圣’等观点,让后世觉得道儒两家‘道不同,不相为谋’。郭店楚简的出土可能改变这一现象,楚简开篇便是‘絕智弃卞、绝巧弃利’,这同‘绝仁弃义、绝圣弃智’的反儒论调截然不同、毫无冲突。结合孔子向老子问礼后发出‘吾今见老子,其犹龙’的感叹,可能道儒两家并非生而为敌,更多是后朝利益群体为自身利益而将道儒对立化以为己用。故研究郭店楚简《老子》对还原老子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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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观照
【絕智弃卞,民利百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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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而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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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解析
【民利百伓】
字形流变过程:
《说文解字》民:民,眾(众)萌也。从古文之象。凡民之属皆从民。
对于民字的解读,学术界有多种声音,有认为是“目+十”的组合,“十”代表众多;有认为“十”像一根权杖,表示对神圣的追求;也有认为十为锐器,以锐器刺瞎双眼,使奴隶或战俘无法逃跑;还有学者认为以锐器刺瞎眼可引申为民智未开、不辨真伪,从而指示民是一群没有甄别能力的乌合之众。我们应回归到甲骨文时代,结合当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努力还原古人造字的思考。
甲骨文时期形为(目,眼睛)和(十,‘又’的变体or利刃)的组合,其中“目”代表眼睛已形成共识,但下半部分具体指代什么,暂无统一定论。已发现的甲骨文形态如下:
金文时期字形承袭甲骨文形态,又有部分微调,如将甲骨文中修改为;将眼睛中的瞳孔去掉,写成,表有眼无珠之形态,这是否表示民是当时社会中较低等级的群体,不许有自己主见?
简帛时期“民”之字形众多,上半部分均为有眼无珠形态,但下半部分的呈现形式多样,有的呈现甲骨文时期有刀柄形态,有的保持金文时期无柄形态,有的变形为带尾的形态。罗列部分以作参考:
篆文时期字形变化较大,上半部分“目”演化为的形态,下半部分“十”的形态得以保存,从而成为与今天民字相似的形。
(2)利(总6)——以利刃收割庄稼。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利”字字形流变的过程中变化不大,时至今日亦是“禾”+“刂”的组合,代表以锋利之刀收割庄稼。字形流变过程:
甲骨文时期“利”字的呈现形态中,有的有两点、有的没有两点,两点代表收割庄稼时被震落的籽实,这比较形象,后期则省略了这两点。隶化后将篆文中的“禾”写成,将篆文字形中的“刀”写成。罗列部分郭店楚简中“利”字形态:
(3)百 (总7)——说不完道不尽的,形容多。郭店楚简原字如下:
字形流变过程:
甲骨文时期,字形并不统一,有的形为两个“白”(or)字的组合;有的形为两个“白”字组合后,顶部加一横,指示不停的倾诉表白;有的形为两个简体“白”、字叠合;也有的变形为,这个形状像“自”字少一横,后世传抄过程中,不免错写为字。罗列部分如下:
金文、篆文承续变形的甲骨文造字思路,传承中不断变形,如简帛时期有多种呈现形式:
郭店老子甲中的“百”字,就像“二”(也有“一”)+“自”的组合,在此不妄猜想,暂将百字定为“说不完、道不尽的多”。
(4)伓 pī(总8)——此字具体解释存疑。
“伓”,郭店楚简本字形像是“伓”,帛书甲本为“负”(绝声弃知民利百负),帛书乙本(绝声弃知而民利百倍)和王弼本(绝圣弃知民利百倍)为“倍”。几个版本对该字解释不尽相同,若以郭店楚简字形看,“伓”字左半部分为“人”,右半部分则更像一个现代字“不+一”。
若按王弼本解释,“倍”字应如上图中手写部分,看似和郭店楚简形态并不一致。汉典中字“伓”同“伾”;通“背”(bèi);同“不”。“伓”有背负之义,帛书甲本可能取其中的“背负”之义而取“负”;那帛书乙本取的可能是“背”的音,将“倍”通假,解释为老百姓得到百倍之利似乎也说得过去,可能也就延续了下来。但老子之意,是否取“背负”之意?还是理解为利于老百姓承担和背负更多的责任,利于社会长治久安?这暂不能确定。
“絕智弃卞,民利百伓”八个字是郭店楚简《老子甲》的开篇之词,是对统治者的告诫,奉劝统治者要放弃政治心机、祛除自己的私心和妄念,百姓才能安居乐业,百姓安才可能社会和王朝安,这同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思想如出一辙。可见老子时期道的思想,并非与儒家水火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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