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籍人口信息查询
发布于 2021-09-05 23:52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受理条件
为依法保障公民行使诉讼权利,对因诉讼需要查询或核查人口信息的,应填写《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诉讼原告或被告本人来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有注册查询主体和被查询人,下同);
委托律师来申请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证、诉讼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诉讼原告或被告属公司、单位,委托个人来申请的,应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院或仲裁机构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委托律师来申请的,应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信、单位(公司)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网上办理流程:
2.受理:申请人到佛山市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查决定:受理后,受理机关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条件符合,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作出审查意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在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查询手续,当场领取查询结果。
线下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佛山市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佛山市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查决定:受理后,受理机关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条件符合,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作出审查意见。
4.领取结果:申请人在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查询手续,当场领取查询结果。
A. 人口信息查询登记表(现场提供并填写);
B. 律师执业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C.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函或介绍信(交原件);
D.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为公司的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E. 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 法院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或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等相关诉讼仲裁资料任一份)原件。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禅城公安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综合窗口(1-28号窗)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1-28号窗)
办公电话:0757-88881200 或 0757-114 转出入境咨询平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 :00—17:00) 法定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乘坐113路、131路、103路、118路、桂30路公交车到石梁站下车,步行至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中心楼三楼禅城区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7-88881200
咨询窗口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禅城 公安一门式服务大厅28号窗
信函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投诉电话:0757-12345
投诉窗口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投诉网址:http://12345.foshan.gov.cn/
信函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禅城公安 一门式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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