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些知识点要记牢(第二期)
发布于 2021-09-06 15:03
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三级构架是什么?
答:县级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乡镇(街道)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社区)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2.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
3.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包括哪些?
答:包括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扶贫帮困等。
4.德州市倡导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工作及成效?
答:开展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公众宣传活动,2021年上半年,全市2.5万家餐饮单位张贴“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不剩饭、不剩菜”公益广告,并在各大中型餐饮单位推行限量点餐制度,推出“半份菜”“半份饭”,引导市民合理点餐、文明就餐,避免餐桌浪费。
5.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二)不得侵占楼道、通道、绿地等公共区域;
(三)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
(四)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
(五)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六)不得组织、参与斗犬活动;
(七)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养犬有关证件;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6.携犬出户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不得放任犬只自行出户,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为犬只佩戴犬牌;
(二)为犬只束犬绳(链),犬绳(链)长度不超过一点五米,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
(三)主动避让他人,尤其是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四)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应当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避免犬只伤人;
(五)即时清除犬粪;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7.《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提高文明交通素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横过道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船)或依次上下车(船),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2)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70%;(3)建成区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连续3年同比下降,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8.《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9.公民维护公共秩序,应当遵守哪些行为规范?
答:(一)言谈举止文明,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说粗话脏话;
(二)着装整洁得体,不得赤膊光膀;
(三)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自觉遵守经营管理者设置的“一米线”等文明引导标识;
(四)乘坐垂直电梯先下后上,搭乘自动扶梯靠右侧站立,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不得拥挤推搡;
(五)开展露天表演、广场舞、甩鞭等娱乐健身活动,应当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不得影响、干扰他人工作、生活和学习;
(六)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各类比赛时,遵守活动现场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离开时不得遗落垃圾;
(七)遇到突发事件时,服从现场指挥,配合应急处置,不得围观聚集;
(八)应当遵守的其他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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