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企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企业所得税有什么优惠吗?
发布于 2021-09-08 07:56
概述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内容
一、什么是创投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
创业投资: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创业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但不含已经在公开市场上市的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三)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四)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个投资者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五)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委托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顾问企业作为管理顾问机构负责其投资管理业务的,管理顾问机构必须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系指担任副经理及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管理人员。
二、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一)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提醒: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之后经认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应自其被认定年度起计算投资期限。该期限内中小企业接受创业投资后,企业规模超过中小企业标准,但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不影响创业投资企业享受优惠。
(二)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合伙人的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注意:
1.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
(2)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下同);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2.享受税收优惠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注册成立、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合伙创投企业,且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
(2)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
(3)投资后2年内,创业投资企业及其关联方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3.享受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
总结
(1)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合伙人的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
以上抵扣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案例/解析
甲投资公司2018年4月投资1000万到乙科技公司,2020年甲投资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2000万,从2018年4月到2020年4月已满24个月,于是甲公司2020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就可以扣掉原来投资到乙科技公司的1000万的70%,即700万。
甲投资公司2020年交企业所得税=(2000-700)×25%。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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