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出了工伤到底怎么办?权威解读!灵活人员有没有工伤!

发布于 2021-09-08 11:52

青州人才市场
发布青州本地企业最新招聘信息,个人求职信息,发布最新的创业就业政策,社保缴费等人力资源资讯!


职工发生工伤后何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要先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取得认定工伤决定书,被认定工伤的职工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其停工留薪期满时,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可以委托其近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个人具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同等权利。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要去哪里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均设有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窗口,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可在当地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窗口地址:

市直:高新区东方路东风街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一楼南区24号窗口

奎文区: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号窗口

潍城区:潍城区为民服务中心一楼B21窗口

坊子区:坊子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2号窗口

寒亭区:寒亭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工伤科

青州市: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工伤科

诸城市:诸城市人社局2楼209室

寿光市: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工伤保险科窗口

安丘市:安丘市市民之家三楼309工伤保险窗口

高密市:高密市鑫彤飞大厦人社局服务大厅

昌邑市:昌邑市人社局A区一楼工伤保险科

临朐县:临朐劳动大厦七楼703室

昌乐县:昌乐县市民服务中心一楼21号窗口

高新区: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9室

滨海区:滨海资本管理中心综治中心一楼

保税区:潍坊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

峡山区: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党群工作部24号窗口

咨询电话:

市直:   0536-8080681

奎文区:0536-6026897

潍城区:0536-8188211

坊子区:0536-7606352

寒亭区:0536-7030036

青州市:0536-3208502

诸城市:0536-6072953

寿光市:0536-5112082

安丘市:0536-6208636

高密市:0536-2630170

昌邑市:0536-7195807

临朐县:0536-3097027

昌乐县:0536-6223972

高新区:0536-8965810

滨海区:0536-7570163

保税区:0536-7620760

峡山区:0536-7737900



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另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的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提供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存在精神障碍的应当提供有效的精神病诊断证明及相关治疗材料;其它能反映伤病情的音视频材料等。



我已经在市级做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但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我该怎么办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收到这份市级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收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之日至今已超过15日了,现在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这个诉求该怎么解决?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在收到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后,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超过15日提出申请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无法受理再次鉴定申请,须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执行。 

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1年后,工伤职工伤残情况有发生变化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提交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应病历材料。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