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民办教师以后会有什么待遇?
发布于 2021-09-08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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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民办教师也就是被所谓的“政策”清退离的,他们现在也叫原民办教师。对于这一曾经为中国农村教育事业呕心沥血,无私奉献的特殊群体来说,60周岁以后每月只能领到每一年教龄的8元、或10元、或20 元的养老补贴。
民办教师在漫长与贫穷的教学生涯中,始终被认定为农民的身份。上了讲台他们是人民的教师,走出校门他们是农民。 也真的搞不懂,也欠公允性。其他行业8年工龄无条件转为正式工,唯独教育,从业一二十年,却不能实现自己身份的一点改变。
正因为是农民的身份,国家社保政策也不允许他们参加城镇居民或企业单位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教人【1992】41号《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建立民办教师社会福到制度,使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得到保障”,只是文件并没有落实到位。”以至是被清退后,“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成了历史性的遗留问题。直到教人【2011】8号《关于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出台后,各省相继建立或实施了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制度,即60岁以后每月可领取每年教龄的8元,10元,或20元做为养老的补贴。
只是喜忧参半,有些省仅仅是出了相关的临时性文件,也认证了民办教师的身份,并没有政策兑现;养老补贴的标准因地域的不同,计算标准差别很大,且执行的是1986年《教师法》颁布实施的教龄津贴的标准;养老补贴没有男女年龄的区别,不符合国家法定的女性退休年龄的规定;名为养老补贴,却没有建立和形成与养老金增长的机制。
随着时间的推移,被清退的民办教师年龄愈来愈大,他们的人数在逐年减少。国家应当及早制定和出台统一的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增长的指导性政策文件,使民办教师养老生活基本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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