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迎《市场的逻辑》| 正确解读利润与企业社会责任(3)
发布于 2021-09-08 15:24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品方: 世纪文景
出版年: 2010-7
ISBN:
9787208093430
进一步,我们看更宏观的图景:利润如何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个社会的经济状况取决于什么?所谓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一个企业应该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我们怎么知道?利润是一个信号!一个行业,如果不论谁在里面干,利润普遍比别的行业高,意味着这个行业资源少,竞争不够。企业追求利润,自然会进入这个行业,使社会资源合理流动。社会应该培养什么人才?如果技工的工资涨的很快,普通大学生的工资不涨,意味着社会缺乏技工人才,更多的人应该去学技工。利润就是起这个引导作用。
如果不用利润衡量,工厂烧锅炉应该用石油、用媒、还是用酒精,你不知道。只有利润能告诉你,哪一种方案是正确的,哪一种方案是浪费的。如果本来应该烧煤,但你用油,结果成本很高,你的利润就会减少,或者亏损,时间一长,工厂倒闭了,浪费资源的行为就自然终止了。现在全球石油供应紧张。中国有句话,车到山前必有路。为什么?资源越稀缺,价格越高,你就得想办法开发替代能源。如果石油的价格再高,其它替代性的能源就会越来越多。创造新的能源也是靠利润机制。
我们强调自主创新,但创新能否创造社会价值,也要用利润来衡量。对科学家来说,创新最重要的是满足他的好奇心。比如盖奥运场馆,设计师不关心成本,他只希望他的作品能在历史上留下来,成为他的丰功伟绩。但这样对社会有没有好处?不一定。只有用利润去衡量才知道。没有商业价值的创新,注定是昙花一现,或者只能成为一件展览品。
总之,一个国家的资源利用、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必须靠市场经济和利润机制引导。在世界上,哪些国家资源浪费最严重,技术进步最慢,环境污染最严重?不是强调“社会责任”少的国家,而是产权制度不清晰、价格信号被扭曲的国家。没有这样一个制度,我们空谈这个责任、那个责任,都是没有用的。
反过来看,社会责任这个概念最适合谁?第一,最适合政府。为什么?前面说了,企业不为消费者创造价值就没收入,但政府不创造价值也可以有收入。所以政府部门要特别强调社会责任。政府没有利润指标,我们只能用这个办法,不断鼓励他为人民服务,好好地干活。第二,非盈利性组织。像大学、研究所什么的,社会没有办法直接衡量他的贡献。一个教授、研究员,做得好不好,不像一个企业老总,通过利润马上就能看出来,所以需要强调社会责任。第三类,垄断性组织。为什么呢?垄断性组织的利润,不表明对社会的贡献。他赚钱很多,但不是由于他有创新,不是由于承担风险,而是因为垄断了资源。像石油、通信这些垄断性的行业,要特别讲究社会责任。
说到底,一个人或企业对社会是不是有贡献,最重要的不是看口头上的责任,而是看这种责任的可考核性。对应的英文有两个词,一个叫Responsibility,一个叫Accountability,理解这两个词很重要。如果“责任”不具有可考核性,就像前面讲的,有的人声称对所有人负责,其实他可以对谁都不负责,我们没有办法判断他是不是做了分内的事,甚至不知道一个企业是在做好事还是坏事。计划经济下,每一个商场门口都会有一个牌子“为人民服务”。每次宣传都会强调为人民服务,但结果又怎么样?服务质量非常糟糕。问题的关键,不是我们对人的责任强调得不够,而是我们的游戏规则,也就是制度,对人的行为没有正面激励。
现在已经知道,在一个健全的市场制度下,企业追求利润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不仅不矛盾,而且是基本一致的。换句话说,赚钱是否意味着你对社会做贡献,是衡量一个制度是否完善的标准。在一个接近完美的制度下,赚钱几乎等同于对社会作贡献;而在一个很糟糕的制度下,赚钱往往会损害社会利益。当然,现实中,这两种极端的情况很少见。制度总是介于完美和最糟糕之间。这时候,我们干一件事,比如企业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有四种可能:第一,对社会有价值,同时也能赚钱;第二,能赚钱,但对社会没价值;第三,对社会有价值,但不能赚钱;第四,对社会没价值,也不能赚钱。
面对这种情况,从全社会来说,首先要努力完善制度,使得社会尽量向第一种状况靠拢,而尽量避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不一致。但可以想象,无论怎么努力,要创造完美无缺的制度是不可能的。因此,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企业,总会面临这样的问题:一件事,对社会有价值,但不能赚钱,这样的事做不做;或者,一件事能赚钱,但对社会没价值,这样的事做不做?
中国的古话很有意思,对上面的情况,我借用几个比喻:第一类,做事对社会有价值又能赚钱,是什么人?是君子。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你对社会的价值。第二类是什么人?做事对社会没价值,但自己能赚钱,这是小人。所谓做君子不做小人,应该干这样的事,不应该干那样的事。第三类是什么人?是圣人。他做事对社会有价值,但自己吃亏,过得不好,这样的人很伟大,我们很尊敬,但不能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第四类人是什么?那是傻子。只有傻子,才干损人不利己的事。这样的人大家不用担心,不会很多。不信你去试,很快被社会淘汰。
对照这几种人,应该呼吁,当你知道一件事没什么利润,但对社会有贡献,你应该去做。好比一个地方发生瘟疫,这个地方很穷,作为药品厂商,你应该送一些免费的药。反过来,一件事可以让你得到蝇头小利,但这件事有损社会利益,你就不应该做。比如有的药过期了,吃了有副作用,但是消费者不知道,你卖了还可以赚钱,但你不能去做。这时候,社会责任的概念是有意义的。包括污染问题,因为现在法制不健全,有些行业规范没有建立起来。你明知道某种产品的污染很严重,造成的社会损失很大,但你为了追求利润去做了,就没有尽到社会责任。
一个社会可以提倡圣人的精神,但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圣人身上。更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制度设计,奖励君子,惩治小人,把更多的小人变成君子,把更多的事变成君子可为之事。换句话说,不要空谈社会责任,要着眼于改良我们的制度,让大家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责任只能由可考核性保证,所以最重要的是把产权制度搞好,把价格制度搞对,把激励机制搞活。这样社会才是健康的,每个人才能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当我们发现企业利润与社会价值发生错位时,要分析问题在什么地方。是不是产权制度有问题?使得那些企业领导人只追求短期利益,不考虑对这个企业的长期影响?我们的价格制度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定价太低,使资源配置发生了扭曲?
比如,现在担心矿难死人太多,如果煤矿开采权由3年提到30年,比天天教育煤老板爱护矿工要重要得多。如果只管教育,不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他今天开煤矿,明天能不能开不知道,那他干吗要买安全设备?如果买一套安全设备要花一千万,二百万没赚回来,就不让干了,他怎么办?如果给他30年产权,甚至是永久性产权,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用你检查,他自己比你还小心。这就是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的基本原理:在一个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竞争性市场上,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给社会带来的好处,比他直接追求社会的好处,效果还要大。
最后总结一下,社会责任是有意义的,因为制度不可能是完美的;但它的意义也是有限的,因为缺乏好制度,责任是难以考核与落实的。对企业家来说,应该认识到,他们的真正责任,是在诚信守信的基础上,通过为了客户创造价值,赚取利润,同时给更多的人创造就业机会,给国家上缴更多的税收。别搞华而不实的东西,今天剪彩,明天作报告,一总结一大堆,但企业搞得一塌糊涂,那是对全社会的不负责任。
(本文由作者2007年4月14日在“第十四届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调查结果发布暨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的演讲整理而成。首次发表于《经济观察报》2007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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