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②类: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或国家,但农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即享有正当的宅基地使用权。换言之,在未征得农民同意或允许的情况下,无论是拆迁方还是村集体均没有权利违法收回农民依法所获得的宅基地。如果在现实生活当中农民遭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则应该第一时间保留相应证据,然后向相关部门反馈,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③类:非法买卖宅基地
与土地流转不同,宅基地禁止非法买卖。在农村,由于一户多宅、继承等多重历史因素所导致的宅基地违规问题层出不穷,部分拥有多宅的农户为了一己私利便非法将宅基地出售给城里人或别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殊不知这种做法也是国家明确禁止与严厉打击的,一经发现不仅非法所得或被没收,其多宅也将依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处理!
总而言之,在全面步入乡村振兴的关键阶段,对于农村出现的种种宅基地违规行为国家将会进一步强化规范与监管,同时各地区、村镇也将会采取最为严格的惩罚措施,对违规滥用宅基地的行为追查到底!当然,如果是村委领导或乡镇级别的基层干部自身存在违规行为,那国家非但不会网开一面,相反还会追究到底!严惩不贷!情节严重的或难逃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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