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政策挺你!昆明遇到这种事情,可拒绝付款

发布于 2021-09-12 23:31


近期细心的昆明市民会发现,路边的停车泊位全部施划了统一编号,每个车位都有自己唯一的“身份证”。而收费管理人员也都要求统一着装,按照统一标准收费,咨询投诉渠道也实现了统一。
“四统一”后,新的管理模式极大方便了市民停车缴费,然而,有部分市民向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投诉反映,部分路段仍有个别收费人员未穿统一服装,甚至用个人进行收费。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收缴至个人账户的,停车者可以拒绝支付并进行举报。
为缓解市民停车难,加快信息化建设,昆明市于今年5月31日前,主城建成区(涉及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高新区、经开区、滇池度假区)备案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完成了信息化改造。并将停车场信息数据接入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实现停车场信息查询、停车诱导、电子支付三大基本功能。
主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清理规范后,路内停车泊位已实现“收费人员打单,平台自动计费,车主自主缴费”管理模式,基本实现“停车泊位统一编号、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服务收费统一标准、咨询投诉统一标准”的“四统一”规范管理,从而杜绝乱收费行为。
据现在昆明路内停车现有两种收费方式:
第二种是在划有停车泊位的道路上,通过设置高位监控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自动收费。
目前,第二种方式仅在盘龙区新兴路试点。
目前,昆明路内停车有专门的收费员,穿着统一的反光背心,衣服胸前有所在辖区的文字标识,衣服背后有“昆明停车”文字标识和收费人员个人编号。
收费时,胸前还需挂有核发的泊位引导员“上岗证”。上岗证编号与衣服上印有的编号、收费联上的操作员编号是一致的。
 
出品:板扎云南全媒体中心编辑部
来源:昆明规划建设
责任编辑:李文莹
审核: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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