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生三孩补贴1万,更有购房补贴高达……

发布于 2021-09-21 07:59



全国首个!甘肃临泽县出台育儿补贴政策:生二孩、三孩每年发放5000元和10000元补贴,并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购房时给予4万元补助。

#01

首个针对三孩家庭的
购房补贴政策出台!

近日,甘肃临泽县出台“生孩发钱”政策,一下子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在《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称:

生育二孩和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并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购房时给予4万元补助,发放生育津贴并在上幼儿园时发放补助。

这是继四川攀枝花市后,全国第二个也是甘肃首个出台政策发放育儿补贴的地方。也是全国首个针对三孩家庭出台购房补贴政策的地方。

四川省攀枝花市发布的《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其中,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至幼儿3周岁为止。

再回过头来看此次临泽县对于二孩、三孩政策的具体措施:

生二孩、三孩每年发放5000元和10000元补贴,直至孩子3岁

按照《实施意见》,临泽县从生育津贴、育儿补贴、婴幼儿照护服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降低住房成本等11个方面实施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其中,由临泽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的共有三项,包括生育津贴、育儿补贴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具体来说,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经县级专家评估需在三级医院分娩的临泽户籍常住高危孕产妇,可享受同等政策。

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经县级专家评估需在三级医院分娩的临泽户籍常住高危孕产妇,可享受同等政策。

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对开办的社会性托育机构,达到国家和省级规范建设要求的,按照实用面积、托育规模,政府一次性补助3万—5万元。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切实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产生的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上幼儿园将继续补助


根据《实施意见》,临泽县还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幼儿园推行“提早、延后”保育制度,逐年探索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推行课后托管服务,托管服务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同时,将严格执行休假制度,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妇,产假、护理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执行干部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购买住房给予4万元政府补助


根据《实施意见》,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临泽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优先予以保障。


此外,还制定了包括加大乡镇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力度、完善生育保险待遇、强化托育机构人才培训等,将加大对用人单位、企业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妇女权益;对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纳入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

不得不说,此次临泽为了鼓励大家积极生育,真的是把大家主要面临的问题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进行有效解决。而且政策力度较大,一系列政策实施下来,家长们能够获益不少,有效减轻家长们的经济负担,减少后顾之忧。

#02

独生子女、二胎、三胎

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扣除,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也可以按规定扣除。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子女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3、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二、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1、生育保险全部是由企事业单位承担

个人不需要缴纳,因此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文件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四、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免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国税发「1998」155号: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五、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肯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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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会计网校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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