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应知应会】实地考察篇∣公共广场
发布于 2021-09-21 19:19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其中必须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绿色环保”“关爱未成年人”类别的公益广告。
5.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0.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设置牢固可靠。
1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分类垃圾箱(桶)完好、无破损现象,外观整洁,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分类标志完好。
12.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
13.每隔500米在显著位置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公共卫生间设有无障碍卫生间(入口处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标识明显,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1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
15.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6.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7.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8.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9.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20.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21.无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狗不带狗绳,地上有宠物粪便均不合格)。
22.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来源:盖州市创城办公室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