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佳供应商

发布于 2021-09-21 19:47

各有关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的通知精神, 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构建石化行业供应商诚信体系,筛选和激励优秀、诚信的供应商为石化行业服务,促进石化企业实现精准采购和降本增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在前四届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21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佳供应商”(以下简称百佳供应商)筛选和发布工作。本次将对装备及材料类供应商进行筛选,分为“石化专用设备及配件、通用设备、阀门、电气设备、电工材料、管道配件、通用仪器仪表、钢材、环保、服务”10个类别。按照供应商“财务状况、研发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及管理能力、售后服务能力、HSE、人力资源、主要产品与业绩、信用认可度”等10个维度进行综合筛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二)企业自愿,免费参与,用户推荐,诚信为本,专家评价原则。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是“石化行业合格供应商或可信服务商”。
(二)集团公司与下设子公司不能同时申报。
(三)请企业按照百佳供应商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筛选百佳供应商通知文件可从石化行业供应商寻源平台(www.gys.org.cn)、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官网(www.cpcif.org.cn)下载


三、工作程序


百佳供应商集中展示



 2020第五届中国石油化工行业采购大会百佳供应商集中展示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佳供应商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构建石化行业供应商诚信体系,筛选和激励优秀、诚信的供应商为石化企业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佳供应商(以下简称百佳供应商)是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设立的面向广大供应商的跨领域、跨行业的行业荣誉,宗旨是建立石化行业供应商诚信体系,推强扶优,促进供应商为石化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第三条百佳供应商应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产品或服务应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百佳供应商筛选评价的基本原则是:(一)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二)企业自愿,用户推荐,诚信为本,专家评价原则。
第五条百佳供应商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价委员会)负责专业筛选评价并提出初选名单,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审定名单并发布。

第二章筛选范围

第六条申报企业应是“石化行业合格供应商或可信服务商”。
第七条根据行业特性、重要程度、石化企业需求情况,百佳供应商筛选每年选择一批重要领域。

第三章筛选条件

第八条诚信要求:凡参选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在筛选要求的时段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在生产经营中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并保证所报材料真实准确。
第九条评价标准:财务状况、研发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及管理能力、售后服务能力、HSE、人力资源、主要产品与业绩、信用认可度等10个维度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价。
第十条筛选组织:(一)成立百佳供应商评价活动领导小组,由联合会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指导开展工作。(二)成立专家评价组,评价专家主要由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专业覆盖面的各企业生产、工程技术、采购、供应链管理及科研院所人员组成。职责是商议并确定评价标准;按照评价标准对参选企业进行筛选评价。
第十一条筛选流程:(一)采取供应商自愿参与的办法开展供应商申报工作。(二)供应商上报材料经百佳供应商筛选办公室初步筛选后,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申报资料提交至专家组进行综合评议,对申报数据进行审核。(三)依据专家评价结果,对供应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将当年选取的重要领域排名靠前、总数100家企业初步确定为入围百佳供应商,交由专家评价组进行复核。(四)专家评价组对入围供应商按所属专业领域进行复核并征求相关专业协会和业主单位意见,同时通过石化行业供应商寻源平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官网进行网上投票。(五)将网上投票结果与专家评价组复核情况及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终审。终审结果报石化联合会审批。(六)经石化联合会审批后,将百佳供应商名单在石化行业供应商寻源平台、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官网上进行公示。(七)公示完成后,百佳供应商名单将在相关会议上进行发布,百佳供应商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第十二条评价费用:评价不收取费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供应链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供应链工作委员会百佳筛选办公室
联系人:丛东旭
电话:1850006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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