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签订全国首例“意见”提升仲裁案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质效
发布于 2021-09-22 08:05
今天(9月17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签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仲裁委员会关于共同提升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质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与广州仲裁委党组书记、主任陈思民参加发布会并发表讲话,广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翔和广州仲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石磊会签《意见》。发布会由广州中院宣教处处长谭鹤欣主持。
广州中院是全国建院历史最长、审判任务最为繁重的中级法院之一,2020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72万件、办结64万件,涉仲裁的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司法执行案件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州仲裁委是全国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案件受理量长期居全国首位,为广州民商事纠纷解决和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仲裁与诉讼是法治文明的结晶,与调解并称为争议解决的“三驾马车”。如何充分发挥三者各自的特长,同时又促进相互配合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为此,广州法院和广州仲裁委一直以来注重交流合作,不断探索合作的新方式,拓展合作的新领域。
2020年7月,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加深合作,签署《共建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深化诉源治理合作,充分利用广州仲裁委的专业优势,有效发挥调解员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与谈判技巧,在法律框架内更加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促进商事纠纷解决体系更加健全。
今天,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此次再度携手,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和范围,健全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机制,推动仲裁深度参与执行,全方位提升合作的系统化,建设体系性工作协调机制,势必再创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协作新的“广州经验”。
本次会签的《意见》是全国首例法院与仲裁机构关于仲裁裁决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工作的合作协议,突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提出了要走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目标,确定了双方后续发展合作的方向。
《意见》共32条,包括强调广州仲裁委依法规范办理仲裁案件的基本原则、建立依法规范仲裁案件财产保全的机制、建立仲裁案件司法审查、执行网上立案机制、对广州中院依法规范仲裁案件的司法审查提出明确要求、对加强推进仲裁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构建广州中院与广州仲裁委全面实现信息网络共享的平台、进一步推动仲裁委深度参与到法院执行工作、建立工作会商机制等八个部分内容。
王勇指出,此次会签将进一步加强广州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在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司法执行方面的协作配合,切实提升相关案件质效;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低成本、高效率解纷需求的务实之举;是助力广州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打造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新高地的担当之举。
王勇表示,广州法院与广州仲裁委将在《意见》的基础上通力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机制能够顺利落地,进一步完善仲裁案件司法支持与监督机制和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共同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司法政策落到实处,为高质量服务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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