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商务部颁布出台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1年11月7日,《办法》经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四十条,从总则、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八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一)合理界定了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内涵
(二)科学划分了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
(三)明确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职责
(四)赋予了主管部门行使职权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是由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联合发布,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规定机动车使用年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车辆的出厂日期计算。连续3个未检验周期从2013年5月1日起开始计算。3个未检验周期不是指3年,而是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周期。
多长时间验一次车?
根据规定,私家车六年之内2年一验,六年到十五年是一年一验,十五年以上是半年一验;营运车辆五年之内一年一验;三个周期不验的,就会自动注销。
温馨提示:机动车报废前1年内不能买卖。
对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前1年内,不能再进行买卖。营运车辆在报废前一年内想过户为非营运私家车,想人为延长使用期限也是不允许的。
车辆连续3次未年检,车辆会被强制报废吗?
自2013年5月1日起,连续3次未年检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后,机动车延缓报废期限的规定也将同时被取消,新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非营运的全新小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半年一检。
车辆强制报废流程是什么?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车辆强制报废不去注销对车主的影响?
1、当事人驾驶报废车辆一旦被查处将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要两年后才能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不得再考取A、B牌照驾驶证。
2、对于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车主,交警部门通过“五项重点”车辆专项清理工作将锁定重点车辆车主及驾驶人档案信息(主要是“营转非”大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50次以上违法未“清零”车辆)。
3、对于被查扣后经公告三个月未处理的机动车辆将作强制报废,或达到强制报废的车辆,将失去车辆指标。
博州报废企业情况
目前,博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是博州唯一一家具有报废机动车及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公司位于博乐市工业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共回收报废汽车3188辆,库存380辆,已拆解294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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