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中山街头2女子被警方带走!什么情况?

发布于 2021-09-22 23:46

深夜驾车肇事,结果一查双方均酒驾

8月21日凌晨2时30分许,中山港口警方接到报案称,在兴港南路10号对开有一起摩托车和电动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轻伤,请求出警处置。

到达现场后

民警看到一辆黑色电动车倒在路中央

另一辆肇事的白色摩托车同样倒地

两名驾驶员站在路旁

其中电动车驾驶员脸上和肩膀上有摔伤痕迹

驾驶人双方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上前询问时,发现摩托车驾驶员满身酒气,随即对双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摩托车驾驶员酒精吹气结果为 2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电动车驾驶员酒精吹气结果为 7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二人带到港口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并传唤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据摩托车驾驶人

罗某(女,41 岁,港口人)交代

8月20日晚上

其与朋友在港口某饭店吃饭期间

喝了7两红酒和2两白葡萄酒

之后又前往朋友的清吧喝了2瓶啤酒

次日凌晨1时30分许

罗某驾驶摩托车前往美景路继续吃宵夜

行驶至兴港南路10号时

逆向行驶的她

与对向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致使电动车驾驶人倒地擦伤

碰巧受伤女子贾某(女,28 岁,贵州省石阡人)当晚也与朋友在港口市场附近吃宵夜,期间连喝了两杯啤酒。酒足饭饱后,贾某驾驶电动车回出租屋,在行驶途中与罗某发生碰撞。起初,双方打算协商处理,但因为赔偿金额谈不拢,于是打电话报警处理,不料双方因涉嫌酒驾被查。

经血液检测报告

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78.99%

属醉驾驾驶

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62.12%

属酒后驾驶

目前

该事故正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港口警方提醒

绝大部分交通事故

都因各类违法行为引发

且将带来严重后果

希望广大摩电驾乘人员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港口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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