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告别农业税,建设新农村——2006年、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背后

发布于 2021-09-23 10:38

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作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部署,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废止农业税、建设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完善和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缩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入世后,三农政策随国内国际环境的变化作出调整
2004年,中央发出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原主任朱少平在接受采访时说:“当时,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对于农业和贸易,外国都在补贴和反补贴,我们对农业不仅不补贴,反而还在收税,反差很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说,2006年、2007年一号文件是在加入WTO后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的背景下出台的,两份文件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开启新农村建设。具体来看,第一,2000年以后,中国农业和农村较快发展,随着工业化的迅速推进,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和所处定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我们有条件来帮助农业更好发展,另一方面农村亟需政策扶持。当时,我们的财政实力和工业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哺农业和农村了。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已经具备取消农业税、有针对性地为农业、农村提供补贴的条件了。第二,从外部情形来看,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进入了一个十字路口。成熟国家的农业和农村,一直是受财政补贴的国民经济部门。各国因地制宜,对农业、农村都有比较特殊的政策。我们传统上对农业生产征税,其实已经不合时宜了,亟待与世界接轨,所以取消农业税并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成为那个时期开启农业农村改革的抓手,并且在加入WTO以后,各方面的制度建设都提速了。
废止农业税,9亿农民负担得到根本性缓解
朱少平透露,2003年刘明祖是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当时他是取消农业税的重要推动者。其实在这之前,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没成立,全国人大财经委讨论相关问题时,就有人主张减少农业税。基层也反映农业税问题太多,这么多年还在收,农民负担重,发生多起因农民负担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们将讨论的意见反馈给国务院及其部门后,国务院根据人大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全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取消农业税的意见。
山东省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院长黄少安对记者说,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既是基于WTO规则,更是由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国家财政收入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业税占比无足轻重,2005年,400亿元的农业税仅占国家税收总额的2%到3%。当然也体现了国家对农民的“多予少取”原则,即对农民的关爱。
董顺利说:“与以前相比,2006年把农业税和一些费用都取消了,另外还给村里修路,很受农民欢迎。因为农村长期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铺了水泥或者沥青路以后,农民出行也好,生产也好,都很方便。另外,娃娃上学有两免一补,看病还能报销。”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为了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2006年8月,国务院同意将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更名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
董顺利回忆,2004年出台的一号文件,主要是调动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2005年一号文件基本上延续了这个主题。当时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徘徊不前,农民种粮食的积极性也不高。家庭联产承包以后,农民种粮积极性很高,过了18年之后,农民种粮积极性反而下降,国家粮食安全也面临问题。农业农村部的数据显示,粮食作物面积占整个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比重,由1949年的88.5%下降到2008年的68.3%。2006年一号文件的主题是新农村建设,这里面有个重大变化,大的背景是2003年中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中国经济增长进入一个重要阶段。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1000美元是一个重要关口,一方面,这是一个新的战略起点,具备了经济起飞的前提;另一方面,各种矛盾会相对集中、较为突出。也就是说,如果不适当调节大基数人群的收入,贫富差距会迅速拉大。
第一,其实在取消农业税改革之前的三年,我们已经逐步在地方开始试点减免农业税,并起到了很不错的效果——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农业生产活力进一步提升。
第二,全面取消农业税,对当时的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镇的财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总体来看,虽然对国家整体财政收入影响有限,但决策时各方面还是反复确认了取消农业税后的财政可承受度。比如,时任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回答温家宝总理问题的时候,提到了500多亿的农业税收入规模。其实,当时这些钱对地方财政特别是乡镇一级来讲,意义还是非常大的。
第三,取消农业税大幅度地推动了农村税费改革的进程,包括取消五大统筹收费。从此以后,农业和农村真正成为国民经济补贴的部门,我们开始全面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政策部署。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陈锡文看来,工业和农业之间有一个临界点,到了这一点的时候,工业发展不再需要农业的积累。在中国,这个临界点出现在世纪之交。也正是在这个临界点,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提法开始出现。
新农村建设不能跑偏,须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做文章
2006年2月22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举行的纪念废止农业税条例暨全面取消农业税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全面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历史意义,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努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董顺利是新农村建设的见证者。他说,新农村建设背景是把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来的几个重要思想集中落实。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战略,以这个为抓手,陕西出了两个文件,一个是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是管长远的;一个是关于落实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是管短的。
董顺利回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出以后,轰动一时,有些地方理解为新农村建设就是修路、盖房子,把注意力都放在这个方面,所以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出来以后,给新农村建设校正了一次方向,主要任务还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是重点。“当然路也要修,农民房子也要盖,但是不能一窝蜂,好像是运动一样。大家清醒地认识到用钱垒出来的典型不好。甚至还有个别地方大搞土地财政。”
说起新农村建设的典型,让人想起三元朱村。2005年,山东潍坊寿光三元朱村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典型示范村。5月29日,记者在三元朱村调研,80多岁的老支书王乐义讲起他带领村民探索增收致富的故事。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是胡锦涛同志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联系点。2005年4月7日,胡锦涛走进蔬菜大棚察看蔬菜生产情况。
王乐义说,1986年底至1989年,他跑遍6个省学习冬暖大棚蔬菜种植技术。支部发动种植黄瓜,乡亲们不愿建大棚。王乐义在党员会上讲:“咱不能怨人家。党员干部是干啥的?是带头的。党员干部带个好头,好了大伙就跟上来了。咱们都是党员干部,为群众冒点风险也应当。”为了让黄瓜赶在春节前上市,他砍掉地里刚刚抽穗的玉米,调整出建设17个大棚用地。
1989年8月14日,三元朱村建成蔬菜大棚;1989年12月24日,第一批大棚黄瓜上市,开秤就卖到每公斤20元。到1990年6月,17个蔬菜大棚平均收入2.7万元,三元朱村一下子冒出17个“双万元户”。
董顺利早年曾到王乐义的三元朱村参观学习。陕西延安甘泉县下寺湾镇虎皮头村与三元朱村结为“友好村”后,当时建起了108架大棚,大棚收入占村民收入的70%。革命老区延安这几年变化很大,延安的农民收入在陕西都排在前面了。延安现在大棚蔬菜产业主要分布在安塞县、甘泉县,到陕西榆林那边大棚更多,基本上都是学习山东的经验,请山东的技术员过来指导、传授蔬菜种植技术。陕北过去菜很少,有了大棚以后,冬季都吃上了新鲜蔬菜。
2006年,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唐仁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各地普遍加强了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协调,15个省(区、市)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31个省(区、市)都召开了农村工作会议,下发了指导新农村建设的文件。
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确立了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黄少安说,新农村建设战略的实施,主要抓手是农房改造和农村“三通”“五通”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个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一些问题,但是总体符合社会进步方向、成就巨大。社会大规模深刻变革和转型,有些问题很正常,努力解决即可,不出问题才不正常。现阶段的乡村振兴也一样。
朱少平认为,现代农业实际上就是两点,一是集约化经营,二是实现机械化、规模化和智能化。
朱少平指出,如今的乡村振兴不再是简单地建设新农村,而是要兴起农业产业化;不仅是盖房子、修一两条路,而是要兴起一批龙头产业。
农业税废止 新农村建设效果显著
农村税费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继农村土地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后的又一重大改革。这项改革依法调整、规范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将农村的分配制度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大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中央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宋洪远对记者说。
2009年,陈锡文曾给中国青年报记者算了一笔账,2006年取消了农业四税,再加上五大统筹等收费,一共是拿掉了14项税费,实际为农民减负1600亿元。此外,直接给到农民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当时也达到1230亿元。
取消农业税的深远意义,亲历者宋洪远总结为“五个有利于”: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和规范了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维护了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有利于促进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转变职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履行社会管理,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何代欣说,关于农民身份对应下的基本公共服务也有了很大提升,并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这里有大量的财政投入和富有成效的工作。比如,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看病就医和基本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使得广大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保障。最初为了增加覆盖面,标准没有设定太高,随着时间推进和国家财力增强,两项重要保障制度已经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增长和可支配收入水平对应的福利增长机制,这为稳定农村、农业,增进农民福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应当讲,面向个人的公共福利体系建立是新农村建设中又一浓墨重彩的一笔。这是迈向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福利均等化的重要一步。”何代欣说。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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