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国省经济政策汇编第三期
发布于 2021-09-24 18:19
每周国省经济政策汇编
第三期
9月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会议决定,在实施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在全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同时,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市场主体数量较多的城市,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创新和完善监管;优化涉企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
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勾勒蓝图。总体方案明确,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总面积约106平方公里。方案包括6个部分29条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聚焦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提出一系列具体务实的举措。第六部分明确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摘自中国政府网)
9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意见》指出了五项基本工作,在总体要求中明确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加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公益诉讼力度。在保护利用传承方面,重点强调保护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历史地段。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更改老地名。对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不拆除的,应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以赋予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助力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19项措施,具有5方面特点: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度。二是提升投资便利度。三是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四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便利度。五是探索司法对贸易投资便利的保障功能。
(市商务局)
9月2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可不限。各地要于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以及具体实施时间,并做好政策衔接,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市教育局)
8月17日,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牵头开展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专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同意在构建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支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精细化、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现代化及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便捷化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该试点工作将聚焦综合交通大数据能力建设和数据资源赋能行业发展两大主题,按照“1个基础、3大应用、4大任务、18项具体试点内容”的模式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
9月2日,农业农村部发文开展2021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1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在全国范围选取一定数量的县作为试点,重点向工作基础好、创新意愿强、可以提供配套支持的地区倾斜。其中,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选取不超过4个县,重点支持政府协调力度较大、具备涉农信息共享条件、金融信贷与农业农村大数据结合运用较为紧密的地区;农业保险精准承保理赔机制创新,围绕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和一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选取不超过4个县,重点支持纳入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地区。
(市农业农村局)
9月7日,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正式启动,启动会在北京和广州同步召开。开展绿电交易试点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是向世界提供绿电产品“中国方案”的重要探索。试点启动会也进一步明确,绿电交易是一项新事物,开展绿电交易试点要务求稳妥,要充分考虑我国电网运行、电源结构、市场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框架下做好绿电交易试点工作的统筹推进。绿电交易试点启动后,共17个省259家市场主体参与首批交易,达成成交电量79.35亿千瓦时。本次交易预计将减少标煤燃烧243.6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07.18万吨。
(摘自中国政府网)
土地督察制度全面步入法治轨道。新《土地管理法》将土地督察制度确定为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条例》明确自然资源部向地方派驻的9个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根据国务院的授权,承担督察区域的土地督察工作。《条例》明晰土地督察从地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土地执法情况到生态文明建设中逐渐走向更加综合的多功能监管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条例》突出督察意见的刚性约束力,将地方政府认真组织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作为法定义务予以确认。
(摘自自然资源部网站)
8月21日,《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1)》发布。《报告》公布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油气勘探开发总投资1.36万亿元,年均增长7%;国内天然气产量年均增量超百亿立方米,年均增长7.4%;天然气主干管网“全国一张网”基本成型。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能源加速清洁低碳发展背景下,“十三五”时期我国天然气储量产量均快速增长,多元供应体系持续完善,天然气消费规模保持增长,有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摘自自然资源部网站)
9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深度融入四川省“十四五”规划实施,紧密结合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数字政府建设、法治四川建设等重点任务,明确了6个方面25项改革任务举措,奋力实现“十四五”时期四川税收征管改革的宏伟目标:到2022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税费服务和税务监管三大新体系;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
(市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地方粮食储备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体系,严格地方政府粮食储备动用程序,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监督管理力度。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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