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一周政策概览(09月13日-09月21日)

发布于 2021-09-25 08:49

 政策摘要

· 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同环比涨幅回落。

· 央行:二季度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371.26万亿元。

·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的1.1倍。

· 杭州: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中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 珠海:二手住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下调至1%。

01

宏观政策

国务院

批复同意

《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

9月13日,国务院批复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请示,原则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批复指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提高对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并指出,《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国家统计局

8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

同环比涨幅总体回落

9月15日,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解读2021年8月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涨幅总体延续回落态势。

据测算,8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0.2%转为持平。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上涨0.2%转为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1%,连续两个月下降。

8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7%和9.1%,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和0.9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4%和3.2%,涨幅比上月均回落0.3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8%和1.9%,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5和0.4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

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9%

9月15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0.9%。

1-8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8060亿元,同比增长10.9%;比2019年1-8月份增长15.9%,两年平均增长7.7%;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34364亿元,同比增长14.8%;比2019年1-8月份增长18.1%,两年平均增长8.7%;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099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房屋竣工面积46739万平方米,增长26.0%。

1-8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1419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9%;比2019年1-8月份增长12.1%,两年平均增长5.9%。商品房销售额119047亿元,增长22.8%;比2019年1-8月份增长24.8%,两年平均增长11.7%。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0580万平方米,比7月末减少284万平方米。

02

金融政策

央行

二季度末金融业机构总资产371.26万亿元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二季度末金融业机构资产负债情况统计数据。

初步统计,2021年二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为371.26万亿元,同比增长9.1%,其中,银行业机构总资产为336万亿元,同比增长8.6%;证券业机构总资产为11.27万亿元,同比增长24.6%;保险业机构总资产为23.99万亿元,同比增长9.2%。

金融业机构负债为337.63万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银行业机构负债为307.96万亿元,同比增长8.5%;证券业机构负债为8.51万亿元,同比增长27.8%;保险业机构负债为21.16万亿元,同比增长9%。

央行

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

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1年9月24日起施行。

《通知》就“南向通”有关事宜作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南向通”开展债券投资,标的债券为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电子交易平台可与境外交易平台建立连接,为“南向通”提供交易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内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在经香港金融管理局认可的香港地区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用于记载代境内投资者名义持有的全部债券余额。

另外,“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央行

公布2021年8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

9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8月份金融市场运行情况报告。

8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57105.3亿元;8月末,债券市场托管余额为126.7万亿元。8月份,银行间货币市场成交共计104.3万亿元,同比增加9.7%,环比减少1.9%;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8%,环比下降0.4个基点。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成交20.1万亿元,日均成交9117.1亿元,同比减少15.8%,环比减少0.9%。

央行

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旨在建立统一的本外币境外贷款政策框架,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规定》指出,将进一步拓展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将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纳入统一政策框架,同时鼓励境内银行以本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境内银行可按现行制度规定为境外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境外贷款业务,也可以通过境外企业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办理;境内银行可为境外企业偿还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所产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提供外汇风险对冲和外汇结汇服务。

03

城市政策

海南

鼓励市场购买存量建设用地 

可依据规划转型

9月1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文件主要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全省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促进存量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按照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充分保障交易自由。鼓励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土地二级市场购买存量建设用地,依据规划转型用于海南省鼓励的产业项目建设。此外,非住宅用地与住宅用地合并的,不得增加住宅建设规模。不同用途宗地合并的,应依照规定明确各自比例,并在不动产登记时予以注明。涉及剩余出让年限、容积率不一致的,可按规定重新确定或补缴一定费用后按较长年限或较高容积率登记。

上海

加强自然资源统筹管控 

推进建设用地高质量利用

9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十四五”规划》。

规划指出,要加强自然资源统筹管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维护机制,实现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全覆盖;建立分阶段实施行动规划机制,有序实施生态建设规划计划管控。

规划强调,推进建设用地高质量利用,将按照年均12-15平方公里继续推进全市减量化目标任务。开展城市更新改造示范区试点,加快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改造工作。此外,保障产业基地内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公里,推动桃浦、南大、吴淞、高桥、吴泾、金山滨海等重点旧工业区域持续转型。

长春

发放人才购房补贴

及5000万元购房消费券

9月13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留(来)长人才、农民购房补贴和购房消费券办理流程》,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长春市购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补贴和消费券。

按照要求,申请人需是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人才以及进城农民。同时申请人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及其它外县市)国有土地上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且应符合唯一住房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才按50元/平方米,农民按80元/平方米给予购房补贴。同时,向满足条件的购房者发放购房消费券,总额度5000万元,发放5000份。按照申请程序,购房补贴及购房消费券采取“先购房、再审核、后补贴”的方式发放。

福建

加快新型城镇化 

持续放宽放开落户限制

据福建省发改委9月13日消息,《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正式印发。文件的主要内容有:

一、完善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依据的户口迁移政策体系,持续放宽放开落户限制;

二、优化提升“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城镇化空间格局,加快推进福州都市圈、厦漳泉都市圈同城化建设,引领带动沿海城镇发展带,培育发展山区绿色发展带。

三、构建便捷高效的通勤圈、打造协同联动的产业圈、建设便利共享的生活圈。

四、有序推进条件成熟的县(市)撤县(市)设区,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

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旧街区旧片区改造。

广州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宅地出让配建保障住房建面不低于10%

9月14日,广州市政府官网消息,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在保障性住房的数量指标、建设用地、资金支持和税费减免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列的意见措施。《意见》主要内容有:

到2025年,全面完成66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含公租房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共有产权住房3万套)。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多渠道供应土地,其中包括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产业园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力度。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市、区两级按规定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公租房建设资金优先足额保障;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东莞

加强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

9月1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通知重点强调了“预售款”专用账户的管理,不按规定的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网签。主要内容有: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项目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张贴购房支付提示牌,标注“为保证专款专用,维护买卖双方权益,请预购人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许可登记的预售款专用账户”的提示信息。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购房人按照认购协议、合同等约定支付的全部房价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款、全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预售款)全部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三、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交存、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我局将暂停监管资金拨付和商品房网签,并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天津

二套房公积金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的1.1倍

9月14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21年9月22日起,天津市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日期在2021年9月22日之前的,贷款利率仍按原政策文件执行。

江西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 

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9月15日,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印发《江西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省所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房地产交易活动各环节开展整治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其中,将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信访投诉多、举报反映问题突出的项目和企业。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甘肃临泽

生育二孩、三孩的户籍常住家庭

给予4万元购房补助

9月15日消息,甘肃省临泽县日前出台《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自意见发布之日起,生育家庭和新出生人口可享受11项政策,其中包括,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对在临泽县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

在购房方面,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临泽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

杭州

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纳入中央财政资金奖补范围

9月16日消息,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纳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拟将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通知明确,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开工或竣工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可纳入支持范围。纳入筹集建设房源类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按建筑面积4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项目实际建安装配成本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人才专项租赁住房项目经评审认定为示范性企业运营管理项目,按租赁住房25元/平方米•年给予奖补。

专项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的财政奖补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工未竣工项目拨付的专项资金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实行全过程管控,待项目竣工交付后予以解控。

珠海

二手住宅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下调至1%

9月16日,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告从11月1日起执行。

公告指出,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珠海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此次调整为1%。

海口

落户海南人才须缴够12个月个税

或社保方可购房

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海口市购房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本通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提出,落户海南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未落户海南省的人才家庭,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非本省户籍人员,实行全区域限购;且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可购买1套住房。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海南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本通知政策实施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在海口市购买住房的政策保持不变。

厦门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新购一手房取得房产证5年方可售

9月18日,福建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继续执行现有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参与竞买“法拍房”的人员,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在岛内新购买的一手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以及打击“学区房”炒作的成果,强化一、二手市场联动,同步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市场和二手住房市场专项整治;商住用地综合采用限房价、限地价、定配建、定品质、摇号等房地联动出让方式。

上海

力争到“十四五”末

率先基本建成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全球消费目的地,全面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力争到“十四五”末率先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力、美誉度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方案提出,要加快建设嘉定、松江、青浦、奉贤、南汇综合性新城商业中心;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商圈消费、假日消费、夜间经济等新型消费场景的金融服务;支持本市企业申请免税品经营资质,鼓励免税店设立国产商品销售专区;推进线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亮牌行动”;依托联通长三角的重要交通枢纽节点,结合历史街区、城市生态景观、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等,形成商旅文结合的特色消费功能区。

资料整理:我爱我家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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