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开展2022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 2021-09-25 10:21
根据《江苏省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38号)等文件规定以及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体育部门所属及承担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观众座位数10000个(含)以上体育场、座位数2000个(含)以上体育馆、泳池标准不低于25×16米游泳馆可申请省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体育部门所属是指体育场馆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归属于体育部门。
(二)申报条件。申报场馆需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达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基本要求》中规定的标准(附件1)。
二、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场馆申报。各场馆填写《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基本情况信息公开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逐项对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基本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与本场馆获得2021年度省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一起进行汇总,装订成册后报至县(市、区)体育部门。市属单位直接报设区市体育局。省属单位直接报省体育局。
(二)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对场馆申报材料和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符合申报条件的场馆申报材料后报设区市体育局。各设区市体育局对所辖县(市、区)体育部门和市属场馆的申报材料和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符合条件的场馆申报材料,连同申请文件(带有发文字号)、《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承诺书(模版见附件5)于10月15日前报省体育局。
(三)省体育局对各地各公共体育场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结合2021年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专项督查结果,确定2022年度补助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公共体育场馆须准确填报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须填写完整,有序装订。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省体育局将收回已经下拨的补助资金,并在五年内不再接受违规单位的补助申请。
(二)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局对场馆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禁将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场馆材料进行上报。
附件:
1.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基本要求.docx
2.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基本情况信息公开表
3.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基本情况信息公开表填报说明
4.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情况汇总表
5.承诺书模版
江苏省体育局
2021年9月16日
详细政策咨询:010-58613319
联系方式:010-58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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