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中国溧阳就是牛!

发布于 2021-09-25 11:19

   向上滑动阅

2020年,

我市被水利部确认为

全国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我市小型水库管理经验再次在全国推广,为各地提供有益借鉴。

目前,全市共有小型水库60座,总拦蓄洪水面积149.7平方公里,防洪总库容5077万方,兴利库容2857万方,防洪保护面积79平方公里,保护人口8.27万人,农田受益面积5332公顷。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小型水库安全、健康、高效运行。



明确“一个中心”

我市小型水库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使用时间较长,安全隐患频现。从2006年开始,我市以水库安全运行为中心,连续7年分批次对小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在全省率先完成建设任务,为安全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由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主体镇政府落实专项经费,县级财政给予补助,按照周期开展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定期做好大坝“体检”,全面掌握水库安全状态。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做细做实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形成闭环管理。






抓住“两个关键”

市委市政府始终紧抓小型水库运行管理经费和管护人员两个关键的落实,在市级层面予以强势推进。

水库行政责任人召集编办、财政、水利等部门专题研究解决小型水库运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管经费方面,明确镇政府是责任主体,但鉴于镇财力有限,明确由县、镇两级财政共同负责,按照1∶1的比例承担。管护人员方面,明确每座小(1)型水库至少落实2名管护人员,小(2)型水库至少落实1名管护人员,选择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能吃苦耐劳的人员上岗。






实施“三个举措”

我市以水库运行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省规范化小型水库创建为动力,以督导考核为抓手,着力提升水库管理效能。改革定责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原则,明确小型水库产权,实行镇属地管理,镇政府对小型水库运行管理负主体责任,解决了水库管理混乱的状况;创建定标准:根据省水利厅下发的小型水库达标创建要求,结合实际,逐条梳理薄弱环节和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水库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定绩效:“站管理、镇负责、局考核、报领导”这是我市摸索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管理模式,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分配管护经费,奖优罚劣。





落实“四个责任”

市委市政府把水库运行管理纳入河湖长制体系,相关责任人结合河长制,着手解决历史遗留突出问题,以点带面,为全市水库运行管理打下良好基础;镇政府切实履行水库主管责任,相关责任人带头检查水库安全运行状况;技术责任人负责技术保障,市水利局则在各镇自查基础上,派出督查组开展全覆盖交叉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巡查责任人以库为家,将水库运行管理作为自己的责任田。






实现“五个提升”

目前,我市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摸索出了一条“创建一个、推进一批、影响一片”的工作思路,水库创建奖补资金反哺维修养护,形成“滚雪球”效应;数字化管理系统在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和人员培训中发挥强大威力;搭建了水利业务云,完成了平台和数据整合,开发了小型水库巡查移动app;打造“一库一景”。全市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已初步实现管理能力、管护队伍业务素质、数字化管理、综合效益、助力乡村振兴能力等“五个提升”。



内容来源 | 溧阳市融媒体中心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