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过期药,这些“药品效期”知识要掌握

发布于 2021-09-26 18:04


在近年来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且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许多家庭都有过期药。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药品效期”的那些事。

大家可能会觉得,不就是有效期嘛!药盒上都有写啊,故弄玄虚……

不错~药盒是写了,不过,越是看似简单的东西,越容易被忽略,从而容易酿成大错!所以请大家都拿出小本本记好了!下面这些小知识非常有用哦!

一、药品有效期的定义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藏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所有药品从生产后到使用前都会有储存间期,即使在正常的储藏条件下,其效价(或含量)会逐渐下降,甚至会增加毒性,以至无法使用。因此,为保证药品的质量,保证用药安全,常根据其稳定性试验和留样观察,预测或掌握其效价(或含量)下降至不合格的时间,规定药品在一定储藏条件时的有效使用时限,这就是药品的有效期。它是直接反映了稳定药品的内在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这类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贮藏条件,又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才能保证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两者不可忽视。因此,加强有效期药品的管理,是保证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条件,且不可忽视。

当药品超过这个时限后,其内在结构、组成和临床效价均会发生改变,大多数为疗效的降低,少数剧毒药品会因毒性加强、临床药理作用也会加强,多见于左右旋异构体、或同分异构体的药品。当存在时间过久时,或消旋、或降解等等,成为多种成分的混合物,如:马钱子碱类、莨菪碱类、麻黄素类。在此,我们就以中西成药常规管理的品种为例,探讨药品效期的普遍性。由于药品的定义范围很广,故而,药品有效期还有许多特殊情况,如:部分中药饮片的有效期较长,部分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和血液制品的有效期较短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更改生产批号;超过有效期的药品都按劣药论处。并依据此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就明确了一种合格的药品必须标明其有效期,否则即为不合格药品。
二、怎么识别药品有效期?
1.标注有效期的月份:是指该药可用至有效期最末月的月底。如标有“有效期至2020年10月”的药,该药可用到2020年10月31日。  

2.标注有效期的日期:如标注“有效期至2020/10/26”或者“有效期至20201026”,是指药品可以使用到2020年10月26日这一天。

3.标明生产的日期:如标注“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有效期为2年”,只可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4.标注失效期的月份,如某年某月:是指该药在该年该月的1日起失效,只能用到上个月的最后一天。如标为“失效期2018年10月”的药,只能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也就是说,失效期表明的是药品不能使用的起始时间,有效期表明的是药品能够使用的最后期限。
三、药品拆封后的使用期限
药品的有效期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限制的,这就是药品的标签及说明书中所指明的贮存方法。如果贮存方法发生了改变,药品的有效期就只能作为参考,而不是一个确定的保质时间了。一旦药品从原包装内分出,如拆开盒子、打开瓶盖等开始使用时,则不再适合长期保存,且应及时使用。

四、如何防止药品过期

1.尽量不要囤积药品。药房搞活动,买满多少减多少。很多人觉得有优惠就买一大堆,先不说占地方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有过买了不吃、吃不完放过期的经历,买的时候感觉性价比高,比原来省了很多钱,但其实大多都是为了折扣而东凑西拼,有些根本不需要的,买的时候觉得会用得上,实则有多少是放到过期的呢?这样其实更浪费钱。

2.正确存储。首先应注意药品的保管条件,避免高温、光照和潮湿。另外,许多药品说明书中有“密封,阴凉处保存”的字样。密封的含义是隔绝空气,避免药品氧化,也避免潮湿空气的进入,造成药物潮解。有些存放条件为阴凉处,是指不高于20℃的环境中,如果是“冷处”,就应在2℃~10℃环境中,一般冰箱的冷藏室可以满足要求。但是并不是温度越低越好,许多液体制剂就不宜冰冻,而且像胰岛素等一些自用注射液更不能冰冻。药品的变质是不可逆的,例如生物制品,多数需要冷藏。如果在高温环境中存放一段时间后再冷藏,也无法弥补前一段的损失。所以,药品保存条件应均衡始终。


五、处理过期药品
过期药品危害:药品过期后不仅药效降低,还可能分解出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对药品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随意丢弃过期药品容易造成被不法商贩重新包装重复销售、儿童捡拾引起药物中毒等严重后果。

过期药品处理方法:
(1)片剂、丸剂、胶囊的药品,应先用纸包好再投入有害垃圾桶内丢弃;

(2)滴眼液、外用药水、口服液等液体制剂,应在彼此不混杂的情况下,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

(3)软膏剂药品,应将药膏从容器中挤出,收集于某包装内封好后再投入有害垃圾桶内丢弃;

(4)喷雾剂药品应在户外、空气较流通的地方,避免接触明火的条件下,彻底排空;

(5)水剂、针剂类的注射药品切勿擅自开启,应连同其完整外包装一起投入有害垃圾桶内,或者可以联系就近的社区卫生院,由他们代为处理。

切记:如若有不法商贩来收购药品千万不可贪其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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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中医医院

实习编辑:刘加文

责编:王柔

审核: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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