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资讯】法规解读 | 新安全生产法(一)

发布于 2021-09-26 20:15

新安全生产法修改解读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修改的必要性

1   
由于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实际工作中还面临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政府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等问题。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2017年11月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

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也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修改的总体思路

1   

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上升为法律,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增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制度。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政府领导。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安全三必须,新兴平台经济监管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机制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应对。吸取事故教训,餐饮行业燃气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矿山高危行业施工单位资质管理,违法分包、转包;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租借、挂靠,公开安全评估报告,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

加大违法行为成本。提高罚款金额:处罚方式更严,借鉴环保法律做法,增加按日连续计罚;加大关闭力度,主要负责人职业禁入;加大联合惩戒。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单位,保障守法的合法权益。

完善政府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依靠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内容来源:国家应急管理部

END

泾河人力
更多资讯
泾河人力 让您满意

【招聘】西咸新区泾河集团 2021年度见习生招录公告

【招聘】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招聘公告

【每日科普】个人所获的哪些收入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每日科普】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毕业季】什么样的实习生更容易转正?

【毕业季】什么样的员工才是老板真正喜欢的?

●【动态资讯】最新消息 | 2022居民医保参保与往年区别解读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