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课堂】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解读
发布于 2021-09-26 20:56
一、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岗位。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员工,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方式,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二、哪些单位可以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劳动者;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劳动者;
(三)其他因生产工作需要,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常见误区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可以随意扩大范围?
答案是否定的。用人单位应明确其工种(岗位)和人员,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如需增加工种(岗位)和人员的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所有的岗位和人员都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答案是否定的。实行五天八小时,每日加班不超过三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工种(岗位)为标准工时制,只有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工种(岗位)才可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般为生产型工种(岗位)。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用人单位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后即可实行?
用人单位应在取得本单位工会组织同意的基础上(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涉及职工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批准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来源丨嘉善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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