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箱出租合同模板(4份)

发布于 2021-09-26 20:56

注:合同模板仅供参考使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中国工商银行保管箱租用协议1

  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保管箱租用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租用保管箱,达成如下协议。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及具有法人资格和持有合法有效证明文件的单位均可申请租用保管箱。  

二、乙方为个人的,租箱时需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回乡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经甲方审验认为符合条件的,则填写《个人租用保管箱申请表》,办妥租箱手续后,领取由甲方密封交付的两把保管箱客钥匙。  1.乙方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应在申请表上明文确定,填制《授权委托书》指定授权代理人,选择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代理人也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登记身份证号码,并预留个人资料。  2.乙方为两人联名的,租箱时双方均应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登记身份证号码,并预留个人资料。所有手续均需两人同时到场办理。  3.乙方填写申请表时,有权选择保管箱规格、数量和租期,按规定预先交纳租金和保证金。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选择提供身份认证的相关资料,以便办理手续时查验身份。  

三、乙方为单位的,租箱时需持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经甲方审验认为符合条件的,则填写《单位租用保管箱申请表》,并填制《授权委托书》指定授权代理人,同时在申请表上登记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法人代表变更,应重新办理租箱手续(原租期不变),并确定代理人;如授权代理人变更,应重新填制《授权委托书》。其他按个人租箱手续办理。  

四、乙方如中途决定取消对原代理人的授权,应填写《撤销授权通知书》并签字盖章。甲方审验无误后,《撤销授权通知书》生效,原代理人自即日起不再行使原授予之权利。  

五、乙方可按日、月、半年、年租用保管箱。租金一律预交,第一期租金应于租箱时交纳,以后每次到期前交纳下一期租金。乙方也可选择一次性交纳多期租金(不受期间收费标准调整的影响)。保证金是客户的履约保证,为计息账户(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由银行代缴利息税)。租金、保证金如有调整,均按交费时标准交纳。  

六、乙方可享受每月一定次数的免费开箱,超过约定次数,每次按规定交纳开箱手续费。  

七、乙方或其代理人开箱,应在甲方营业时间内,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申请开箱,并提供身份认证资料,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凭开箱通知单和甲方业务人员持客、主钥匙共同开启保管箱。乙方自行负责锁箱(用客钥匙即可锁闭保管箱)。  

八、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开启所租保管箱:  1.乙方身份证件、身份认证资料(印鉴、签字、密码、掌型、掌纹、指纹等)与预留甲方的资料不符的;  2.乙方代理人的授权期限与预留银行的资料不符的;  3.联名租用人现场发生争执、纠纷时;  4.乙方未按规缴纳租金、开箱手续费及滞纳金的;  5.乙方死亡通知到达甲方后其合法继承人尚未确定的;  6.保管箱被公安、司法部门认定有非法用途嫌疑或被依法查封的。  九、乙方继续租用保管箱,应在期满前到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并交纳下期租金。为保护客户利益,其他未经授权人不得替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十、乙方有权自由退租。正常退租时,乙方或其代理人应在租用期满前持客钥匙(2把)和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办理退租手续。乙方清理箱内物品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向甲方交还客钥匙;甲方凭保证金收费凭证,将保证金连本带息退还乙方。  乙方中途退租,须填写《中途退租申请书》。已交本期租金不予退还;已预交以后租期的租金凭乙方提交的收费凭证全额退还。

十一、乙方或代理人所持的磁卡、印鉴遗失或密码遗忘、泄露,应持有效证件主动到甲方申请挂失,填写《挂失申请书》,交纳挂失手续费。挂失生效7天内,甲方暂停开箱;挂失生效7天后,甲方为其补发磁卡、更换印鉴,或由乙方及代理人重新设置密码后按正常程序开箱。  乙方或代理人所持客钥匙遗失,应填写《挂失申请书》。如遗失一把钥匙,甲方予以换锁;如遗失两把钥匙,乙方填写《破箱申请书》,甲方予以破箱,破箱时乙方或代理人必须在场,破箱后在破箱记录上签章确认。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或代理人承担。  如因乙方或其代理人未及时挂失而导致所保管物品被他人按约定手续开箱冒领,甲方不予负责。

十二、乙方或其代理人如需更换预留印鉴,应凭本人身份证件、原预留印鉴,到甲方办理更换手续。手续办妥后,废止原印鉴,启用新印鉴。  

十三、乙方亡故,在甲方接到死亡证明文件前,其代理人有权在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内办理手续,租金仍然照付;在甲方接到死亡证明文件后,其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人无须全部到场,但未到的继承人应持有经公证的书面声明或书面委托)或代理人持合法继承文件(公证书、遗嘱证明、法院裁定书等,境外法律文件须通过公证证明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预留印鉴或磁卡及客钥匙到甲方申请开箱,经审验无误后自行清理箱内物品,并办理退租手续。如合法继承人需继续租用保管箱,应先办理退租手续,再办理续租手续。超期租金照付。  十四、乙方或其代理人因违章而被终止租用协议的,甲方只退还保证金,不退租金。在租用协议解除后,直至乙方将箱内物品提清并交还钥匙之前,租金仍然照付。  

十五、乙方或其代理人不得将保管箱转租或转让。如发现乙方有转租、转让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乙方处以一定金额的罚金。  

十六、乙方不得在保管箱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易挥发等危险品及液体,不得存放枪支、弹药和毒品等违禁物品以及放射性物品,不得利用保管箱进行窝藏赃物等非法活动。如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开箱并提请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甲方及他人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保管箱内存放的物品,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变质、损坏或灭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八、甲方认定存在非常情况时有权终止营业,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乙方应予以配合执行。  

十九、乙方逾期3个月未办理退租手续又未续交租金,甲方有权扣留保证金并停止开箱,同时通知乙方解除租用协议。如逾期6个月仍未办理续租、退租手续的,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申请公证破箱,箱内物品由公证部门登记、开列清单,甲方移存保管。由此形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经公证破箱或开箱满6个月,甲方再次限期催告乙方,如仍未提取,甲方将依业务章程和本协议处理存放物品以偿付一切费用。  

二十、甲方须严守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乙方个人资料和有关租箱信息。  

二十一、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调查乙方情况,检查、搜查可疑保管箱,符合法律程序并出具有关证明的,甲方应予协助执行,并免除一切相关责任。  

二十二、乙方享有其所租保管箱及箱内存放财物的保密权、其所保管财物不受人为侵害和损坏的权利、每月一定次数的免费开箱权和自由退租权。  同时,乙方负有遵守并履行租用协议的责任;因未锁箱、未及时挂失或密码外泄等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违反协议而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二十三、保管箱业务章程根据需要由甲方进行修订,一经修改、公布,修改后的保管箱业务章程即为有效,并对甲方、乙方及其代理人具有约束力。 

二十四、本协议自甲方接到乙方租箱申请表时起生效。若甲方未将保管箱出租给乙方,本协议即行解除。乙方租用保管箱后要求解除本协议时,须同时办理退租手续,本协议方可解除。否则,本协议继续有效。  

二十五、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未尽事宜除甲、乙方和代理人另有约定外,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业惯例办理。

甲方:

乙方:

时间:

学生专用保险箱委托租赁合作协议2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构建一个和谐温馨、平安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受甲方委托乙方学院学生公寓范围内代理安科诺牌学生专用保险箱租赁服务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后签订合作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在学院的学生公寓范围内,代理学生专用保险箱的租赁经营业务,委托时间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将根据乙方预先提供的学生保险箱数量、新生入住时间,按时把保险箱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及时安置到位。

3、学生保险箱的租金为100元/学年,第一年收取押金100元/台,以后不再收取押金。甲方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其他任何品牌的保险箱租赁业务。

4 学生保险箱租赁服务时间为每年秋季入学时,其他时间段原则上不予租赁,特殊情况除外。

5、当租赁使用保险箱人数超过1000人时,甲方按保险箱当年租金总额的6%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当租赁使用保险箱的人数低于1000人时,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应根据保险箱的维修服务规定,及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维修服务。若乙方在遭到学生投诉时,甲方可视情节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罚款额度为300—3000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本着学生租赁自愿有偿的原则,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每年按时做好老生的续租和新生的租赁工作。

2、每年十月份,乙方应将本年度实际租赁的保险箱数量以书面形式提报给甲方。认真编制新生租用保险箱的清单,并将清单提供给甲方,清单内容包括学生的姓名、宿舍号及床位编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保险箱及时安置到位。

3、每年新生入学时乙方应组织人员设立窗口根据新生租用清单做好收费及发放锁具等工作。

4、乙方应对其代理的学生专用保险箱租赁业务负责,要加强保险箱租赁业务经营中的管理和监控,建立保险箱租赁业务的数据库,如因经营管理不善,发生保险箱或锁具丢失时,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责赔赏。

5、乙方应安排维修人员做好学生保险箱的维修服务工作。

6、乙方在进行租赁经营过程中应与学生及时签订租赁使用保险箱协议(见附件),当与学生产生经济纠纷时,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应在每届学生毕业离校前,及时办理保险箱的退租手续。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原则上若无意外原因(如:寝楼改造、上级部门统一要求等因素)该协议到期后自然顺延履行。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宿舍保险箱租赁协议3

 

甲方:                     

乙方: 姓名      楼号:   房间号码:    系别:         租用时间           

     为降低学生宿舍财物被盗案件的发生,经学院同意在校园内开展学生公寓保险箱租赁业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自愿发生租赁业务,乙方在租赁期内完全拥有保险箱的使用权。

2、甲方按乙方需求在指定位置安装保险箱。

3、保险箱租、售费用 (单位:元)

租期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租金      180        260         320          360              

每月租金  15         10.8         8.8          7.5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保险箱,保险箱押金及租金交乙方保管。租期届满,甲方返还保险箱时乙方需经检查验收,属正常折旧的不收取折旧费乙方退还,退还乙方押金。如保险箱造成损坏与丢失,乙方应赔偿甲方保险箱本金400元。

5、保险箱锁为专用锁,乙方在甲方处领取锁具壹只及钥匙壹把。若钥匙丢失,无法复制。乙方可到甲方申请更换锁芯及钥匙(更换费用为50元/套)。

6、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因故单方要求中止合同,租期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收租赁费;满一年不满二年的按二年计收租赁费;满二年不满三年的按三年计收租赁费;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四年计收租赁费。

7、若因保险箱质量问题(由质检部门出具相应质量证明)造成乙方财物丢失的,甲方参照物品原价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价格不超过5000元。

8、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9、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10、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学生公寓智能保管箱租赁协议4

 

租赁方:(简称甲方)常德市金润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方:(简称乙方)姓名:                  栋号寝室号:              

        手机号码:                         学院专业班级:                      

        身份证号码:                                         

为了确保广大学生的财产安全,经湖南文理学院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开招租,甲方在湖南文理学院学生公寓开展学生保管箱租赁业务,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产品。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产品及附件

产品为常德市金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专用学生智能保管箱,附件:主钥匙3把,备用钥匙2把。使用说明书1本、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日,租期    年(不满一年按一年收取)。

三、租金及押金

租金         元,押金 伍拾 元,租赁期满缴还保险箱,无人为损坏即退还押金。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学生保管箱,并免费安装到乙方所住寝室,保管箱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甲方应保证保管箱的正常使用,出现故障,甲方须及时上门维修。

(3)甲方所提供的保管箱发生被盗,经公安机关鉴定是质量问题导致被盗,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被盗物品清单按实际价值的70%进行赔偿,最高赔偿不超过5000元。如果经公安机关鉴定是报假案或伪造现场,甲方不予赔偿,并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4)甲方在租赁期满,应到学生寝室收回保管箱及配件,经学校有关部门与甲方共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退还押金。

(5)如因湖南文理学院正常调整寝室,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拆、装保险箱。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惜保管箱,不得随意张贴不干胶,不得私自拆装或转租。

(2)乙方在使用期间发现保管箱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保卫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同时通知甲方,提供被盗物品清单以及购物凭证。

(3)乙方应妥善保管好钥匙和密码,备用钥匙一定不要放在保管箱内,主钥匙和备用钥匙分开保管。不得随意泄露密码,钥匙丢失(丢失一片)也必须立即通知甲方更换锁具。由于乙方私自泄露密码或丢失钥匙而造成的被盗,甲方不予赔偿。

(4)乙方租赁期满,应主动通知甲方办理退还或续租手续,完整退还保管箱及附件。到期不退还或私自转租的,甲方将报校保卫处和学工部处理。因故拖延退还的按十元每月在押金中扣除使用费(超过十五日按一个月收取)。

(5)因乙方人为因素,导致保管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则视损坏情况由乙方进行赔偿。(保管箱主锁钥匙全部丢失,开锁费40元,换锁费30元,备用钥匙丢失或由于备用钥匙在箱内造成的打不开箱门,换锁费40元,控制面板损坏修理费40元,说明书遗失赔偿10元)。保管箱损坏严重导致报废,乙方赔偿500元/台。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湖南文理学院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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