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襄阳市公共法律服务论坛——全市《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座谈会顺利举办

发布于 2021-09-26 22:54


为加强对《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教育宣传,强化公共法律职能和公共法律服务意识,9月24日上午,襄阳市司法局召开了第四期襄阳市公共法律服务论坛暨《条例》座谈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李红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勇主持座谈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公法科(股)负责同志共22人参加座谈会。

今年3月起,《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座谈会上,各县(市、区)司法局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工作情况、为民办实事举措,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李红斌指出,《条例》是我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行动指南,要突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瓶颈,有效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贯彻落实好《条例》是核心和关键。

李红斌强调,要加强学习,提升站位,深刻理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要履行主责,加强协调,在承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职责的同时,加强同有关单位、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与协同合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司法行政机关一家“独唱”到各相关部门多家“大合唱”的转变。要创新方式,优化服务,提供《条例》规定的7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职责事项外,积极增加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其他法律服务事项。要加强管理,提升质量,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考评办法和考核指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要积极争取,强化保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相应的人才、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支持。

座谈会后,市司法局安排部署了第二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示范点交叉考评工作,将通过自主申报、交叉考评、公示确认等环节,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上出实招、见实效。

供稿:夏瑞莲

审核:黄力 刘芷毓
编辑:襄阳市司法局融媒体团队
金秋相送暖,法援惠民生——这场“温暖襄阳”法律援助评选活动总结会太暖心!
法治进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樊城:精心打造法治文化示范小区

我们与您一路同行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