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燕:以系统哲学视角解读《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社会有机体思想

发布于 2021-09-27 11:18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布,原发表于《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张海燕(1980—),女,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讲师,哲学博士。

摘  要:从系统哲学角度考察社会有机体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要求。从系统哲学的视角看,《德意志意识形态》阐明了社会绝非孤立的个人的外在联系形式,而是根源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并不断更新迭代的内在关系性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子系统之间并非“无主体”的静态并列结构,而是人们现实实践活动的分殊性表现,差异一体的动态交互才是社会有机体嬗变的复合动力。系统哲学与社会有机体理论的融合对于考察21世纪的社会新形态具有重要启示:在理论上,二者都强调关系论和生成论在社会有机体中的统一,有助于走出抽象人本主义和结构主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对立性片面理解,推进理论创新;在实践上,二者都强调社会有机体子系统之间的动态协同,有助于走出“经济决定论”,以新发展理念建构健康和谐的文明新形态。

关键词:社会有机体;《德意志意识形态》;系统性;系统哲学; 

“社会有机体”(Social Organism)是把社会比喻为生物学的有机体,强调社会是一个有机系统的理论概念。“社会有机体”并非马克思恩格斯首创,圣西门、孔德、斯宾塞和黑格尔都曾使用过这个概念。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来看,学界一般认为,马克思是在1842年的《评奥格斯堡〈总汇报〉论普鲁士等级委员会的文章》中首次使用“有机的国家生活”,而在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中则明确提出了“社会有机体”概念。但是,在思想史上,概念语词的明确往往滞后于其理论内容本身。事实上,《德意志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较为系统地阐释其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里程碑式著作,已经比较系统地论述了“社会有机体”思想的主要内容,强调了社会的内在关系性、整体性,意识到社会是在“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自我再生和自我发展的有机生命体。这些思想观点在逻辑的完整性上来说,不仅走出了《评奥格斯堡〈总汇报〉论普鲁士等级委员会的文章》时期的黑格尔式理念论前提,而且比《哲学的贫困》更加系统和完整。在此意义上,《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社会有机体”思想非常值得研究。系统哲学实现了从还原论到关系论、从构成论到生成论、从简单论到复杂论、从决定论到辩证决定论的转变,这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妙。如何从系统哲学视角推进马克思恩格斯社会有机体思想的研究,这一理论任务在社会交往越来越密切的信息时代变得越来越紧迫。

一、社会是基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关系性有机体

关系性思维是系统思维的重要特征,与之直接对应的是近代以来颇为流行的还原论思维。“确立系统思维之所以困难,主要原因是还原论长期在科学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还原论或分析思维主张把对象分解为部分,把复杂的因果关系网分解为孤立的因果链,把相互联系的多个变量分解为一个个孤立变量,分别进行研究。”[1]从系统哲学的角度看,《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显著贡献首先在于它实现了社会观从还原论到关系论的转变。具体来说,它走出了近代社会把个体和社会视作二元对立的抽象实体的“原子论”个人主义社会观,从内在关系的视角重新阐发了“现实的人”和“社会生活”的内在关联,阐释了社会是基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的有机体性整体。

“原子论”个人主义社会观以“孤立的个体”为理论前提,从抽象人性论的研究路径去逻辑地构建其社会观,将孤零零的“鲁滨逊”描绘为个体典范,进而将社会描述为孤立的个体通过订立契约而产生的外在关联。“他们用逻辑上先于社会而存在的个人利益和需要来解释社会的必要性,并通常(除了某些例外)用这些利益和需要来论证社会产生的原因。十八世纪的大多数社会思想家所特有的关于通过个人之间订立‘社会契约’的办法组成社会的概念,是同这种社会观有关的。”[2]可见,除了对作为自然科学研究典范的机械论物理学的追随和模仿,强调个人利益和个人需要的“原子论”个人主义社会观蔚为流行的社会原因在于,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人的相对独立性阶段”登上历史舞台。“原子论”个人主义社会观的本质是还原论。那么,与马克思恩格斯同时代的黑格尔主义者是否走出了社会研究的“还原论”藩篱呢?表面看来,秉持整体主义社会观的黑格尔主义者与个人主义的还原论是针锋相对的,但由于其所理解的“整体”本质上是单一精神性总体,社会的每一个要素不过是单一、完满的精神总体之显现,真正异质性的要素并不存在,这仍然是一种变相的还原论。

还原性思维的偏见在于它只能看到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外在关联,而没有办法真正考察其内在的有机关系。个体主义还原论把社会看作是由基质性的个体实体要素组成的外在群体性集合,认为个体之间即使发生关系,也是外在的;整体主义还原论则把社会看作神秘的绝对精神的外在展现,“现实的人”哪怕是拿破仑这样的天才人物也只是“骑在马背上的世界精神”。马克思恩格斯之前,不管是个体主义还是整体主义,都没有真正用内在关系性思维去考察“现实的个人”与现实的社会之间的内在关系。在哲学史上,个体原子主义和社会整体主义虽然在具体主张上相左,但思维方式却有相似之处,二者都把社会与个人机械地、非此即彼地对立,不能用内在关系的辩证思维来考察对象和问题[3]。

认识到还原论社会观的弊端之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警示说:“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4]80此后,探索个人和社会的内在关联性就成为马克思社会观的重要目标。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着重批判了抽象孤立的个人观,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501。摆脱还原论的关键就在于放弃对事物原始成因的单线的形而上学追溯,把事物视作是内在关系中的事物,而不是把关系看作是孤立事物之间的外在关联。“所谓‘内在联系’,指的是任何事物都要通过他物来表现自身,由此导致事物之间相互改变与相互生成,事物之间不可分离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复杂性。正是这种复杂性,使分析方法失灵。”[6]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走出把个体和社会视作孤立性的二元对立性实体的关键在于,决不能将“现实的个人”和社会还原、归约为对方,二者之间绝不是按照经典物理学的“要素-集合”思维进行考察的,要从“现实的个人”出发重新理解个体和社会内在的共生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而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Verkehr]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5]520必须注意到,“现实的个人”再也不是孤零零的抽象个体,而是时刻通过生产实践和交往实践处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是“他们”中的有机成员;而且社会物质生产和社会交往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内在关联,而它们又与“现实的个人”的社会活动形成了不可割裂、相互生成的内在关系。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有机体并非对生物学有机性的简单模仿,而是比生物生命更复杂的存在方式,它的运作是诸多“现实的个人”通过其活动组成不同层面的社会子系统,并在个体、社会子系统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下而相互生成的复杂运动系统。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在跳出还原论社会观的同时,也跳出了对社会的既成性理解,将社会看作是活生生的有机体,致力于“描绘出能动的生活过程”,在开启了基于内在关系的整体性社会观的同时,也开启了对于社会的生成性理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1867年第一版序言中阐发了社会有机体的生成性。“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7]生成性社会观的表现就是把社会看作是在“现实的人”的生产实践、交往实践等活动中逐渐实现其自组织的更新迭代的过程。至此,历史不再是一堆经验事件的外在堆积,也不是绝对精神的外化演绎。社会研究范式从纯粹的经验归纳和先验的逻辑演绎,终于转到基于“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的社会关系之生成。社会的本质既不是“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外在联系,也不是与个体相对立的抽象实体,而是“现实的人”基于实践活动所形成的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及其历史演进,社会的本质就是基于“现实的人”的实践的内在关系的有机体。

社会的生成性和关系性是紧密相连、相互支撑的。关系性思维之所以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考察社会有机体的最优选择,是因为这些关系恰恰是在“现实的个人”的物质生产活动、自身的生产、社会交往等各种现实具体的活动中才能内在生成的。关系性有机体不同于抽象实体的关键在于有机体内部的关系是有机生成的,各个要素及其之间的整体性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有机体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5]524正是“现实的人”的活动生成了具体的社会结构,而这些又是“现实的个人”进行现实生活的具体情境,二者处于一种历史辩证关系之中。社会和个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不是两个对立的实体,而是处于相伴而生、须臾不可分的内在关联状态。“现实的人”与活生生的社会可被看作是内在关联的一体两面:一方面,个体再也“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5]525,只能在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生成;另一方面,“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不管这种共同活动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的”[5]532。当个体和社会之间不再处于无法共在的理论对立之中,对“现实的人”的考察和对社会结构的剖析也就跨越了之前不可逾越的鸿沟。

二、社会有机体是内含要素、层次和动态结构的复杂巨系统

复杂性是系统的另一个重要特征,社会有机体是一个结构复杂的巨系统。“社会不是一个社会个体成员的简单加和的整体,而是一个有层次结构的整体。社会因层次结构的存在和不能被还原和化约的层次关系,将复杂性呈现在我们面前。”[8]作为一个复杂的运动系统,社会有机体是包含诸多要素、多个子系统和复杂结构层次的巨系统,它绝对不能被还原为机械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等低等级运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摆脱了抽象人性论及其社会观,开始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剖析社会生活本身的复杂结构,并使用了独有的概念、范畴表达其社会有机体思想。在这里,社会物质系统与社会思想系统,“原初历史”的五要素1,生产力与社会交往,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子系统的内在矛盾关系都被用来揭示社会有机体的内在发展机制。这样,抽象思辨的、空疏的社会概念被进一步丰富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经济与社会各种其他因素的内在关系性、整体性范畴,开辟了一条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有机体研究之路。

社会复杂巨系统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首先被划分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两个大系统。这里的关键点在于,马克思恩格斯跳出了书斋和经院哲学的藩篱,摒弃了德国唯心主义包括历史编撰派将社会历史还原为精神生活和精神外化史的做法,阐明了社会意识的社会存在之根即“世俗世界”,进而探求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包括哲学)的内在关系。社会生活是比精神生活要复杂得多的有机体,不能被还原为意识。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现代社会的科学技术革命、工业革命、政治革命已经真实地发生了,但是不论是老年黑格尔派还是青年黑格尔派,都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巨大变迁缺乏足够的敏感度而长期固守观念论研究的套路,都缺乏对反映现代社会结构和形态的“市民社会史、商业史和工业史”的研究。最终,德国唯心主义史观持有者尽管通过概念演绎建构出了自以为能够震惊世界的体系,以至于莱比锡书市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观念体系,但是却没有提供真正具有原创性和学术增量的东西,更没有可能获得理论改变世界的功能。

与德国唯心主义分道扬镳后,《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拒绝把精神视作历史发展的唯一动力,拒绝把思辨作为考察社会的唯一方法,而是立足于社会历史现实去“实证地”探索社会有机体的诸多要素及其内在结构。对“原初历史”五要素的阐发可谓从系统性思维考察社会有机体结构的典范案例。由于有生命的人的存在是社会历史存在的前提,因此,满足维持生命存在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物质生产是第一个要素,第二个要素则是物质资料的再生产,第三个要素是人自身的生产,这既包括繁衍下一代的生殖,也包括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论述完这三个要素之后特别强调,“不应该把社会活动的这三个方面看作是三个不同的阶段,而只应该看作是三个方面,或者,为了使德国人能够明白,把它们看作是三个因素”[5]532。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特别强调了对于“原初要素”的理解不能作僵化的结构式理解,而是应当看作社会有机体的组成因素。此后,马克思恩格斯接着指出,人们的交往活动也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第四个要素,并且指出这种交往并非狭义的日常交往,而是包含交换甚至战争在内的广泛的社会交往形式。最后,被唯心主义哲学家们视为世界根源的意识,和被此后的语言哲学家们视作了解社会生活必须仰仗的语言才出场,而且语言和意识已经被清除了其神秘性,被视作人们进行生产和交往的产物,不再具备独立性和逻辑先在性。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驳斥了理论知识包括意识形态生产的虚假独立性观点,指出了观念的生产只是基于社会分工而形成的社会有机体的一个子系统,它无法离开物质生产的子系统、人口生产的子系统;理论自身也无法完全证明自身的真理性,理论的神秘性以及理论之间的抽象对立,只有在社会存在和实践中才能得到合理的说明。这意味着知识理论包括哲学,谁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完成独占真理的任务,知识生产体系属于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因而必然要与其他社会生活发生关联,而且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知识理论的有效性及其范围成为一个必须通过实践加以证明的过程,再也不能仅靠逻辑自洽性就断言自己是“科学之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更不能只在经院或者书斋圈里自言自语或只进行狭小圈子里的“语言游戏”,必须在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中重新考察自己,进行历史性改进。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认为,“原初历史”的五个要素必须置于社会生活的有机整体中去考察,这种整体性的视角意味着“一种包含着相互补充、相互区别、相互矛盾的不同方面和层次的总体性”[9]。基于此,《德意志意识形态》对社会生活的有机整体性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唯物史观认为物质生产及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交往形式”构成的“生产方式”是社会整体生活的基础,但“生产方式”绝不是社会有机体的全部,宗教、哲学、道德、日常习俗等社会意识与生产方式如影随形,在相互作用中引起社会有机体的具体演变。“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了(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5]544《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这段文字表明,社会生活是包含多个子系统的巨系统,生产方式和交往关系所构成的市民社会被视作整个社会历史的经济子系统,与之相伴的以国家活动为中心的政治子系统,以及包括宗教、哲学、道德等在内的社会观念子系统,即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讲的文化子系统。由此可见,广义上的社会生活是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狭义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内的复杂巨系统。各个子系统并非边界清晰的板块,而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复杂关系。在现实的社会有机体中,我们无法找到一个不包含任何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的精神子系统,正如无法找到一个不包含任何政治要素、交往要素和精神要素的经济子系统。纯粹的、不包含任何他者的子系统只存在于理论抽象中,而在现实中,任何子系统及其内部要素之间都存在着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共同参与着特定社会有机体的产生、发展、衰退和消亡(被另一种社会有机体形态取代)。

三、社会有机体通过子系统的竞争和协同实现其优化过程

生命性是社会有机体的另一个重要特征。“社会有机体”作为一个有机系统,不仅与一般的无机界有着质的不同,与其生物有机体也有着重大差异。生物有机体虽然也是有生命的,但是生物学所强调的有机性是自在的,并不具备像人的社会活动这样的主观目的性。社会有机体则是由于人们纷繁复杂的、目的各异的活动不断交织而生成和发展的,因而绝不是生物体式的简单的、自在的演变,而是主观目的性和客观规律性相统一的自在自为的历史过程。在理解“社会有机体”时,要警惕把它视作对一般生物学的简单模拟和还原,而应重点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

如前所述,社会有机体之所以能够被划分为不同的子系统,是因为“现实的人”的社会生活奠基的实践活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经济活动主要着重于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政治生活和狭义的社会生活则主要着重权力关系和社会一般交往关系的调整,文化活动则主要致力于人们精神产品的生产和精神生活的丰富,这些不同的活动系统是社会有机体的子系统。仅仅把社会有机体进行静态结构性的区分,是没有办法真正理解社会有机体运行的内在规律和动力机制的。事实上,要推进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发展,不仅要了解社会有机体的组成要素、结构,还要理解社会子系统之间的竞争与协同机制。

“自组织系统演化的动力来自系统内部的两种相互作用:竞争和协同。”[10]119社会形态的变革是社会有机体内部各要素、子系统不断竞争和协同以至达到结构功能不断优化的过程。作为复杂的巨系统,社会有机体内部的各个子系统之间必然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则会造成系统内部或系统之间的不平衡性甚至是竞争,而这种竞争就是复杂系统变革的最活跃动力。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历史冲突和发展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并将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视作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核心线索,并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革所导致的社会分工阶段和所有制形态差异阐发了其社会形态变革思想,也就是社会有机体的形态演变类型及其内在动力。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化,而分工的变化则造成所有制形式的变化。“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在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方面的相互关系。”[5]521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第四种是随着机器化大生产大分工而出现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最后是超越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所有制。

“自组织系统是一种树状的分枝状态,进化只是定向性的,只有统计的预见性,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没有确定的发展路线。”[11]历史唯物主义强调经济子系统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并不等同于主张经济子系统是社会形态变革唯一动力的“单线的经济决定论”,更不意味着经济子系统排斥政治子系统、文化子系统。在现实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有机体的各个子系统之间绝非一种外在孤立的、并列的静态结构关系,而是时刻发生着内在的协同关系。“所谓协同,按照哈肯的观点,就是系统中诸多子系统的相互协调的、合作的或同步的联合作用的集体行为。协同是系统整体性、相关性的内部表现。”[10]119从来没有脱离阶级冲突、意识矛盾、思想斗争和政治斗争的纯粹的经济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的发展无时无刻不与其他子系统发生内在的关联。当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达使得知识生产与经济生产密切相关,而这些活动无法脱离社会的政治子系统,各个子系统的要素之间相互渗透,甚至使得其分界线出现了模糊。“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每一次都不免要爆发为革命,同时也采取各种附带形式,如冲突的总和,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等等。”[5]567这段引文进一步表明社会总系统内部的各个子系统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的竞争与协同一起形成了历史发展的复合动力,造成社会系统整体优化的历史性趋势。这种整体性优化鲜明地体现在对旧事物解体和新事物产生的加速之中。社会有机体的复合动力系统论在恩格斯晚年被进一步阐发为“合力论”。

研究社会有机体的系统性不仅仅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为了揭示社会有机体发展的复杂动力系统,从而为社会有机体的优化提供理论基础。因此,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视为历史发展的主线,这并不意味着阿尔都塞所说的“无主体的历史”。社会子系统及其结构不外是“现实的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展现出来的改造世界的能力以及人与人之间通过生产和交往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5]540历史规律并不是绝对精神或者“无主体的结构”的演进过程,规律只能呈现为“现实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时刻离不开人的主体性的发挥,探索和遵循历史规律不是消解主体性,恰恰是主体性的呈现。社会有机体的发展规律是主体性活动与客观性规律的内在统一。所谓结构不过是通过主体性活动而呈现出来的客观性规律的“横截面”。

四、从系统哲学视角研究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当代启示

进入21世纪,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迅速兴起,在开启技术新时代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生产、社会交往、日常生活和思维方式的变迁。换句话说,社会有机体呈现出一种与传统工业社会有机体不同的新样态。在这样的趋势之下,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和系统哲学的内在契合度越来越高。从系统哲学视角研究社会有机体,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新发展和21世纪的社会实践都具有启示意义。

第一,从系统哲学视角研究社会有机体强调关系论和生成论,有助于走出抽象人本主义和结构主义对社会发展的机械和片面理解,呈现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系统性地考察“现实的人”与社会生活的辩证关系,摆脱社会和个体二元对立的还原论思维,在“现实的人”的感性对象性活动中辩证剖析社会生活的动态结构,把社会生活视作具有内在结构、内在规律、自我生长的有机体,有助于丰富社会有机体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有机体思想的既不是在西方社会流传了近两千年的《圣经》中上帝对人类的救赎史,也不是独领风骚的绝对精神发展史,更不是卡莱尔式对英雄人物的歌功颂德史,他们史无前例地了人们的“现实生活”即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的过程。作为社会有机体的社会不再被看作与“个体”相对立的抽象性实体,而是被看作在“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和变化的内在关系性复杂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合理性首先在于注意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是“现实的人”的活动,社会的本质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的社会关系,它与无机物的纯粹物理或者化学式演变方式具有质的区别。在此意义上,社会有机体思想与系统哲学的关系论和生成论具有内在一致性,比当时盛行的原子论个人主义社会观及其还原论思维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性。

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角度来看,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关系性和生成性特质在20世纪中期以后却遭遇了分裂。社会有机体的生成性被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解读为抽象人本主义的历史性,在卢卡奇、马尔库塞、阿多诺等理论家那里,社会有机体的发展被理解为朝向思想解放或美学救赎的过程。这种解读方式虽然看到社会发展的主体目的性,但是却在探索社会有机体内在结构性规律方面止步不前。与之相反,反对“理论上的人道主义”的阿尔都塞将社会有机体的关系性演变为结构主义的“多元决定论”。这种多元决定论固然走出了单一因素决定论的误区,却走进了“无主体的结构”的深渊。失去主体生成性的“关系”变成无目的性的“结构”,社会有机体失去了其生命体特质。从系统哲学视角研究社会有机体,可以实现关系性与生成性的统一,走出抽象人本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对立,回归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有机体的正确解读。

第二,用系统哲学所强调的关系性、系统性思维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社会有机体理论,不仅具有理论契合性,还有助于推进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创新。根据系统哲学,社会有机体作为一个巨系统,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它的生命状态是系统内环境与系统外环境共同促成的。在这个意义上,人化自然是社会有机体的内部子系统,但是自在自然却是与社会有机体共在的外环境。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进一步阐释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社会有机体的关系性和生成性思维还提醒我们打破原子论个人主义和整体论社会观的抽象对立思维,重新审视个体与社会尤其是共同体的关系。城乡、民族、国家甚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都与每个现实的个体休戚相关。

第三,从系统哲学视角研究社会有机体,强调社会有机体子系统之间的动态协同和整体性合作,有助于摆脱“经济决定论”,以新发展理念建构健康和谐的新文明形态。

社会有机体理论与系统哲学融合对于创新文明发展实践具有重要价值。从系统哲学的角度来看,有机性、整体性、系统性是生命有机体得以长久发展的关键。这启示我们,社会有机体作为巨复杂的生命有机体,只有实现各个要素、子系统之间的动态协同发展,才能迸发出生机、活力,取得整体性发展。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批判,是一种综合性批判,既包括以资本批判为主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也包括以宗教批判和哲学形而上学批判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批判,还包括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批判,甚至也多处蕴含着对“抽象自然观”和“工具论”式自然观的批判。马克思批判理论的综合性从根本来说是基于社会有机体的整体性,资本主义作为现代社会有机体,蕴含着其自身难以根除的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危机、文化危机和生态危机。这些危机使得社会有机体呈现出黑格尔所说的不同领域的区隔分离,而这种区隔分离进一步酝酿为社会冲突,最终造成了社会有机体的巨大损伤。

社会有机体具有生命性。社会有机体正是通过“现实的人”的生生不息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实现其更新迭代。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正是资本主义社会有机体自身存在的无法避免的整体性弊病,才使得它必然被更加健康和谐的新文明形态所取代。在此意义上来说,探寻健康社会有机体的新文明形态是唯物主义创新发展的实践要义。第二国际时期盛行“经济决定论”的重大错误就在于脱离了系统性、有机体思维,而仅仅单一地强调经济子系统的决定作用,也忽视了其他子系统尤其是文化子系统对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对政治文明的“导航灯”、对社会和谐的“粘合剂”作用。在实践发展中,生存危机的急迫性常常造成社会有机体发展的片面性,对经济作用的过度强调也很有可能造成社会有机体的畸形演变。一旦政治制度、文化生活与经济生活不协调,甚至发生掣肘,社会弊病就会层出不穷,使得社会有机体无法持续、协调、可持续发展。系统性社会有机体理论在“新发展格局”下应得到更大,它启示我们走出唯GDP理念,注重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协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各子系统之间的边界变得不再坚硬,经济子系统、政治子系统、文化子系统、社会子系统、生态子系统等子系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甚至相互交织渗透。新文明形态需要秉持系统性思维,坚持在协调互动中促进社会有机体的整体性发展,这正是系统哲学对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实践性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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