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青海大学读研,怎样才能拿到奖学金?
发布于 2021-09-27 23:37
(图片来源:青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图片来源:青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1)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平均成绩按以下原则加分:
95分(含95分)以上计100分,
90分(含90分)—95分计90分,
85分(含85分)—90分计80分,
80分(含80分)—85分计70分,
75分(含75分)—80分计60分,
70分(含70分)—75分计50分。
(图片来源:帮帮君的成绩单)
(2)CET-6考试成绩550分(含550分)以上者计20分,
525分(含525分)——550分者计18分,
500分(含500分)——525分者计16分,
475分(含475分)——500分者计14分,
450分(含450分)——475者计12分,
425分(含425分)——450者计10分,
400分(含400分)——425分者计8分,
375分(含375分)——400分者计6分,
350分(含350分)——375分者计4分;
学术型研究生CET-6考试成绩400分(含400分)以上,方可加分;
专业型研究生CET-6考试成绩350分(含350分)以上,方可加分。
(3)中期考核优秀者计50分。
2、科研业绩
(1)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限第一作者且青海大学为第一发表单位)
SCI、SSCI收录1篇计50分;
CSSCI收录 1篇计40分;
EI收录1篇计30分;
CSCD、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总览》收录1篇计20分。
(2)参加1次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计10分;
参加1次国内学术会议交流计5分。学术会议交流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获奖成果
在校期间获得奖励主要按个人排名前三名计分。就同一内容申请的不同级别奖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以不同内容申请的不同级别奖项,可累计计分。
获国家级奖励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8分,第三名计6分;
获省部级奖励第一名计8分,第二名计6分,第三名计4分;
获校级奖励第一名计6分,第二名计4分,第三名计2分,校级奖励就高不就低只计1次,不重复计算。
4、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经研究生院批准的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公益性服务、体育竞赛等活动,每参加1项计3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5、社会工作
担任研究生会干部计10分,院系班级干部计5分,同时担任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干部,计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本文来源: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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