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9月24日普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开祥同志普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董华同志普定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徐兵同志普定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刘子晖同志为普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崔明峰同志为普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局长;
董华同志为普定县交通运输局(交通战备办公室)局长(主任);
邓彰磊同志为普定县水务局局长。
接受:
周光同志辞去普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豫同志辞去普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操雷同志为普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贾道凯同志为普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章琛同志为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来源:活力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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