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你了解了吗?
发布于 2021-09-28 01:49
生物多样性概念
最早于1968年出现在通俗读物中
学术界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定义较多,最权威的莫过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如果换一种通俗的说法,这个概念就会简单明了很多:正是各类动植物的存在,才使得我们栖身的地球成为一个更健康、更多产的地方;遗传、物种和栖息地的多样混合,才使地球生态系统能与时俱进,应对诸如人口增长、气候变化这样的挑战。
澳大利亚大堡礁拥有400多种珊瑚,占全球珊瑚种类的三分之一,但近些年来这里的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令人吃惊。
从概念上可以看出,生物多样性由遗传(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组成:遗传(基因)多样性是指生物体内决定性状的遗传因子及其组合的多样性,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在物种上的表现形式,体现了生物资源的丰富性,而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根据联合国发布的资料,地球上的平均物种丰度在1970年至2000年间下降了40%。恰好在生物多样性以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丧失的这段时间里,生物多样性这一名词本身被创造出来并逐渐传播开来。
新加坡淡水蟹是城市国家新加坡独有的物种,目前被认定为极度濒危物种。
生物多样性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生物学家雷蒙德·达斯曼1968年在其通俗读物《一个不同类型的国度》一书中首先使用的。此后的十多年,这个词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和传播。直到1980年,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教授托马斯·拉夫乔伊在书中将生物多样性一词引入了科学界,拉夫乔伊因此获得了“生物多样性教父”的美誉。1985年,美国生物学家和博物学家W·罗森造出了目前通用的“Biodiversity”一词,生物多样性才在科学和环境领域得到广泛传播和使用。
托马斯·拉夫乔伊是联合国基金会的高级研究员和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教授,因1980年将“生物多样性”引入环境领域被称为“生物多样性教父”。
生物多样性
事关人类粮食和营养安全
在太平洋密克罗尼西亚群岛的波纳佩岛上,当地居民多年前可选择广泛多样的当地食物为生,这包括55种香蕉、133种面包果树、171种薯类品种和近1200种可食用的鱼类。但当地饮食组成已从传统食物转移到了进口食物后,波纳佩岛上的居民饱受许多和营养相关的问题之苦,包括维生素A缺乏症和肥胖症。
太平洋岛国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波纳佩岛产的香蕉。这里的物产是本土生物多样性的一个绝佳范例,岛上有55种香蕉、133种面包果树和171个薯类品种。
波纳佩岛的居民们是近年来无数地球居民饮食组成和生活方式发生巨变的代表。由于可使用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的减少、环境恶化、气候变化、全球化、城市化和农业生产的同质化(高产农作物有一统天下之势)等因素的综合作用,越来越多的社区发生了当地多样性的食物供给减少,工业化生产的食物增多的变化。这导致人们从传统的食物资源转向商业化的方便食品。这个趋势对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如肥胖症、糖尿病、心脏病、高血压和其他与饮食相关的病症。
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的波纳佩岛是本土生物多样性的一个绝佳范例,这是当地的一些特色食品。
在发现了当地民众的这一问题后,密克罗尼西亚政府曾启动一个为期15年的项目,力求通过把绿叶蔬菜纳入当地居民的饮食组成,改善当地居民的健康和营养。但由于这些蔬菜既不是土生土长又不为人喜爱,因此项目最终收效甚微。因为缺乏营养资料数据,该项目最初没有宣传推广本土食物,如克拉香蕉和其他当地黄香蕉(β胡萝卜素含量世界第一的珍品)和巨型沼泽黄芋等。现在,人们在对克拉香蕉研究后,开展了对这种本土食物的推广。
2006年盛夏,美国加州大学生态学家史蒂芬·胡波尔在巴拿马的巴罗科罗拉多岛的某处采集到的的果实。
密克罗尼西亚的案例不仅说明简单的解决之道存在于他们自己的食物历史中,更彰显了以生物多样性为导向的项目,要尽可能寻求当地传统食物解决方案,虽然我们已经失去了很多传统食物习俗,但保护好生物多样性就有机会恢复当地的食物系统,现在和未来都能从中受益。在全球许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地区,完全可以从波纳佩岛的事例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自己家园的生物多样性中重新发现营养丰富的食物选项。
《生物多样性公约》诞生不易
美国尚未批准
经过前期的酝酿和准备,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由各国首脑参加的最大规模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签署一系列有历史意义的协议,其中就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公约第一次取得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共识,它包括3个主要目标——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组成成分的可持续利用、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共享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益和其他形式的利用。
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第一项全球协议,它的伟大之处不仅在于认识到必须利用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造福人类,以不导致生物多样性长期下降的方式和速度来进行,还在于根据预防原则向决策者提供指导。该原则要求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威胁时,不应将缺乏充分的科学确定性作为推迟或避免威胁的理由。所以,该公约在推出一年后就有168个国家签署加入公约。公约至今已有196个缔约方,其中包括195个国家和以一个整体缔约的欧盟。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已签署但尚未批准该条约,且尚未宣布批准该条约的计划。
美国海军洛杉矶级核潜艇“火奴鲁鲁号”数年前在北极点附近“科考”的过程中,右舷出现了3只北极熊,该物种的数量因受气候变化威胁正在急剧减少。
作为一个缔约国众多的国际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自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因为政治、经济和地区差异性等因素举步维艰。有学者将一般国际环境协定的进程分为5个阶段,即提出问题、进行谈判、达成协定、在国际层面实施和在国家层面实施。可以说,《生物多样性公约》在每个阶段都显得“难产”,尤其在许多国家就议定书、执行和财政机制等开展进一步国际谈判时,经常会因为意见分歧和利益纠纷,使公约的谈判和执行难以进行。以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惠益为目的之《名古屋议定书》,就是在2010年日本爱知县名古屋市召开的第十次缔约方大会的最后一天,才达成协议通过的。
“爱知目标”远未达成
很多保护地只是纸上公园
《生物多样性公约》在实施层面遇到的困难更多。
通常所说的“爱知目标”即“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就是在2010年名古屋第十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中,需要在 2020 年之前实现的5个战略目标。这5个战略目标下面又包括具体可衡量的20条纲要目标,例如第11个目标要求到2020年,保护“至少17%的陆地和内陆水域以及10%的沿海和海洋区域”。截至今年,20个目标中只有此项目标接近完成,大部分国家的战略目标无论是标准高度、覆盖面和进展速度都不如人意,这与保护工作的紧急程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既要游客欣赏到霍普顿瀑布的美景,又要力保瀑布区物种的多样性,澳大利亚大奥特威国家公园还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前秘书长约翰·斯坎伦对此忧心忡忡:“第11项目标已经是爱知20条目标中唯一有可能达到的总体目标了。但是许多被划定为保护地的区域远非资金充足或管理良好,只能称之为纸上公园。此外,从生态角度来看,我们也不知道这些保护区是否都在正确的位置。”不客气地说,无论是两年一度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还是它后来推出的十年目标,都还没遏制生态恶化趋势,也就是说,目前的国际机制没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专家吁各国声明本国目标
革新资金机制
除了公开化的政治和利益分歧,《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资金机制已然成为公约推进的瓶颈。目前,全球环境基金(GEF)是公约的主要资金机制,该基金是由178个国家、国际机构、非政府组织与私人企业所组成国际组织,旨在针对全球环境议题协助国家可持续发展项目,在促进地球环境保护方面是全球最大的计划资助者。但是由于僧多粥少,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履约的财务资源主要来自全球环境基金的支持,《生物多样性公约》面临着履约资金长期不足的问题。
为了弥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资金缺口问题,著名经济学家、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教授爱德华·巴别尔2018年在美国《科学周刊》上撰文,建议借鉴《巴黎协定》的灵活架构来改造《生物多样性公约》。具体来说,就是各国确立总体目标,所有国家都应该声明本国的国家目标、政策和时间表。对于较富裕国家来说,这些目标和时间表还应包括财政和技术承诺,通过全球环境基金或其他国际机构或双边认捐来协助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此外,还需要私营部门的直接参与,因为海产品、林业、农业和保险等关键部门的企业,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拥有相当大的财务利益,因此应该能够正式加入全球协议,并通过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机构为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一言以蔽之,公约的资金机制在遵循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同时,其形式来源应越来越向多样化、多渠道方向发展,才能保证资金不断流。
值得肯定的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已经帮助许多发展中国家创立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所必需的法律、技术和社会机制。虽然公约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以至于被称为“生物多样性教父”的美国乔治梅森大学教授托马斯·拉夫乔伊今年初在北京表示,“我们可能是可以拯救生物多样性的最后一代人,如果不积极努力,那么未来人类社会面临的混乱不可想象。”正是在这样的不确定性下,明年10月将在我国昆明召开公约缔约国第十五次大会,这就更让我们对昆明大会寄予厚望,充满期待。
(本文参考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英国《卫报》和美国《科学周刊》等网站的信息,在此一并致谢!)
环境百科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 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方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缔约方大会是该公约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方大会的通过。
2021年10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在中国昆明举办。
2010年在日本爱知县召开的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上,各缔约方激烈谈判的结果是通过了“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根据爱知目标,各方承诺到2020年时,保护至少17%的陆地和内陆水域栖息地,以及10%的沿海和海洋区域的目标。但许多国家都没有达到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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