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要上牌照,解读来了!
发布于 2021-09-28 10:54
你家里有电动自行车吗?
如果你的答案是有或者准备购买
那么请耐心读完全文
重 要 消 息
即日起
我市将进一步推进
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请所有电动自行车车主
为爱车领取“身份证”
电动自行车上牌范围?哪些电动自行车符合上牌标准?
如何区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
电动二轮自行车上牌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常见问题答疑。
★ 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电动二轮自行车(非新国标),登记发放《备案登记信息牌》,有效期至2024年4月14日止。
★ 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核发全省统一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领取相应的机动车号牌。
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
电动普通摩托车(黄牌)
★ 什么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为:
1、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千米每小时。
2、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千克。
3、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4、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等。
★ 三类电动自行车的区别
★ 备案登记信息牌(仅适用于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电动二轮自行车)
上牌地点:由各镇(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电动自行车备案号牌发放点,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配合做好登记上牌工作。
市民也可以就近到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或各交警路面中队办理上牌手续。
上牌所需资料: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等资料。
具体地址如下:
城区中队
新坝中队
八桥中队
西来桥中队
车管所
★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上牌地点: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明珠大道509号)。此外,全市共有22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均可提供免费带牌销售。
上牌所需资料: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等资料。
★ 电动轻便摩托车(蓝牌)和电动普通摩托车(黄牌)
上牌地点: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明珠大道509号)。
上牌所需资料:车辆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保单。
注意!注意!注意!
1.办理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信息牌以及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都是免费的哦!所有登记发放点和带牌销售点不会以任何形式、理由收取登记上牌费用。
2.电动轻便摩拖车、电动普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上路行驶前应办理上牌手续。同时,驾驶人应按照规定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3.擅自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电动自行车没有整车编码或电动机编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一律不予核发电动自行车牌照(包括备案号牌)。
4,。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动自行车登记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收缴电动自行车号牌、撤销电动自行车登记。对涉嫌盗抢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Q
电动三、四轮车能否上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标准、且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可以登记上牌;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予登记。
Q
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非标电动车能否上牌?
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的非标电动车一律不核发号牌。
Q
备案登记牌到期怎么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精神,备案号牌过渡期为5年,即自2019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14日止,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Q
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处以20元罚款。
Q
驾驶无牌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
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二十)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列》第五十八条第(十八)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
Q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列》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罚款2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Q
驾驶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普通摩托车上路行驶怎么处罚?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处2倍保费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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