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09-28 11:08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
持有当地户口且在本地居住两年以上的居民。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4560元。
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符合相关规定。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重点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刚性支出是指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医疗、就学、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必需性基本支出,且有相关支出花费票据(发票)及困难证明(如病例等)。
(1)家庭成员名下拥有汽车(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的和家庭成员名下拥有大型农机具的。
(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
(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
(4)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总计达到两套及以上的(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除外)。
(5)具备劳动能力无故闲置承包土地的。
(6)拥有其它非生活必需高档消费品的。
一般来说低保纳入的重点人群是失去劳动能力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群,重点包括老、弱、病、残四大人群。
(1)个人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对无能力递交申请的家庭,由村委会待为提交申请。
(2)乡镇受理: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及时受理,通知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签订授权书。
(3)信息录入:由乡镇工作人员及时将申请者相关信息资料录入行政审批系统和民政综合服务低保系统。
(4)财产核对:由沙坡头区经济核对中心对农户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5)收入核查:由镇、村两级三名以上工作人员深入申请者家中及邻舍调查其家庭成员收入状况及四项刚性支出情况。
(6)村级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初步符合的低保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7)会议通过:民主评议通过后,提交镇党委会研究通过。
(8)乡村公示:对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的低保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9)系统审批:公示无异议的,通过低保系统进行审批。
(10)上报备案: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上报沙坡头区民政局备案。
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子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1)家庭对象:①因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②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③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④因供给大学生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⑤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2)个人对象:①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②因突发重病,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不及时接受治疗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生命危险的个人。③遭遇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能出现伤害自己或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个人。④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个人。
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相关支出花费票据(发票)及困难证明(如病例等)。
(1)个人申请:以个人为单位向所在村或镇政府提出申请,对无能力递交申请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村委会提交申请。
(2)镇、村受理:镇、所在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户及时受理,通知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签订授权书。
(3)信息录入:由乡镇工作人员及时将申请者相关信息资料录入行政审批系统和民政综合服务临时救助系统。
(4)财产核对:由沙坡头区经济核对中心对农户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5)收入核查:由镇、村级工作人员对申请者本人或家庭的家庭情况核实。
(6)会议通过:核实家庭情况符合临时救助的,提交镇党委会研究通过。
(7)救助金公示:对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的临时救助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8)系统审批:公示无异议的,通过民政系统进行审批通过银行卡发放救助金。
文字:李梦瑶 编辑:张风花 审核:李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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