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早越省钱!供暖缴费优惠政策来了
发布于 2021-09-28 16:11
新一年供暖季缴费4月1日即将开始。优惠政策如何?带你来了解一下。
2021至2022供暖季的缴费期限是4月1日至10月31日。依照缴费月份不同优惠如下:居民住宅4-5月份缴费,优惠3.3%;6-7月份缴费,优惠1.7%;8-9月份缴费,优惠1%;10月份缴费无优惠。非居民热用户提前缴费不享受优惠。
直接到收费所窗口缴费时,需携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及上一年度缴费凭证或提供用户编码。房证内容发生变化的,需提交复印件一份。窗口收费时间为:早8:00—晚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均不休息)。
缴费标准为:锅炉、热站联产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6元,余热水供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0元。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的,按上述标准加收20%。室内净高超过3米的,每超过0.3米加收10%(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及办公楼除外)。
有一点需要注意,对于已经分户且供热设施保修期已满的热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依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在供热期开始十日前,到所属收费所办理报停手续。逾期不办报停手续也不缴费的用户,依据规定本年度为正常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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