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停车秩序 共创文明城市

发布于 2021-10-07 21:43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
车辆必须按照施划的泊位规范停车
不得乱停乱放,影响行人正常通行


十种情况不能停

  在道路上设置的禁停标志,如果是一个红圈内蓝底红叉的图案,则表示该路段禁止一切机动车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如果是一个红圈内一道斜杠的图案,则表示该路段禁止机动车长时间停放,但可以临时停放,通常这个标志会设立在学校、医院等附近。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禁止停车的道路,可设置禁止停车线和禁止停车标志,禁止停车线为单黄实线。单黄实线施划在道路中间则是禁止车辆跨越,当单黄实线被施划在道路一侧边缘上时,其身份便转变为禁止停车标线。

  有些驾驶人随意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认为非机动车和行人体积小、速度慢,可以绕过自己的车辆,没有影响到其通行,实际这是对非机动车、行人路权的侵犯。

  车位是规划整齐的用来专门停车的位置。但是有些驾驶人经常停歪或压线,有时一不小心就占了两个车位。如果刚巧有车主经过,看到这个车位,却发现被旁边的车挤占了,位置根本不够停。即使停车,进去也开不了车门,这显然是一种侵占停车资源的不道德行为。

  不顺向停车是指车头必须按照道路行进方向指示或车位箭头指向停放。但部分驾驶人为省去倒车环节,看到个泊位就直接开进去,管他顺向不顺向,这显然是对周边整齐规范停车环境的一种破坏。

  除禁停标志和黄实线外,还有一些“隐形的禁停标志”,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例如有人将车停在了消防通道处被交警处罚,则认为车辆所停之处无禁停标志,也无禁停标线,交警处罚没有依据。其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的规定,距离路口50米之内、公交站台、加油站、消防设施前后30米之内均禁止停车。

    

  盲道是为了保障盲人安全出行、降低障碍物的干扰而专门设置的特殊道路。它是帮助盲人正常行走的一双明亮眼睛。占用盲道停车是方便了自己,却给盲人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一旦道路发生变化或者盲道增加障碍物,很可能造成他们迷路或撞到障碍物受伤。

  骑压边石,就是老百姓俗称的“马路牙子”。它是在路面上区分车行道、人行道、绿地、隔离带和道路其他部分的界线,起到保障行人、车辆交通安全和保证路面边缘整齐的作用。有些驾驶人自认为车辆底盘高,就骑压边石停车,这种行为不仅有碍观瞻,也影响行人或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

  车辆在路口停放严重阻碍他人车辆通行。如果把车停在十字路口或是丁字路口的话,很可能造成他人转弯的空间不足,从而造成刮擦事故。特别容易使右转弯车辆驾驶人的视线被挡住,看不到有人过马路,行人也看不到车辆右转弯,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些驾驶人在路内泊位停放或道路临时停车时,偏偏不按道路行驶方向停车,过程中势必因逆向行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倒车出来时又要经过调头或二次逆行的过程,再次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这种行为不但造成交通缓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相关知识普及

  违法停车不但影响他人通行,而且给他人行车造成安全隐患,请广大市民按照,“入位、顺向、头齐、守时”的停车要求,守法停车
  入位:是指机动车停车必须在泊位内停放,严禁越线、压线停放;
  顺向:是指车头必须朝道路方向或者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必须按行驶方向停放;
  头齐:是指车体与停车泊位前段标线基本垂直,并排停放车辆车头基本对齐;
  守时:是指在时间性泊位停车要按时停放,到时驶离。

小车必须全部停进格内


停车时按地上箭头顺向停放


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
停在行人道上的黄格停放位

 

违停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63条规定如下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文明停车一小步,文明工作一大步,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只有我们都有序行车、停车,交通秩序才能保证,只有我们都依法、依规,交通安全才能得到保障,从而为创造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身力量,遵纪守法,文明停车!你我一起行动吧!

来源:三门峡市文明城市创建办微公号

编辑:曹   蓉

校对:田   玥

统筹:代雪飞

监制:张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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