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帮律师时间》律师解读旅行途中相关法律问题:报旅行团出游受伤 责任如何划分?

发布于 2021-10-08 17:09

《诉帮律师时间》的法律支持

由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

独家提供



像十一这样

时间较长的假期

不少人会选择报旅行团

一路上食宿都有人安排

十分方便

不过

一旦在旅行途中发生意外

或因天气、自然等原因

不能继续旅行的

团费该不该退?

相关案例


记者在网上查询到,李先生一行八人,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港、奥十五日游,每人7800元。根据合同约定,旅行社会提供境外交通、住宿、餐饮、基本景点门票及旅游意外保险。途中,李先生在乘坐快艇时受伤,需住院治疗,他于是选择终止以后的旅游行程,并要求旅行社返还7800元费用。而旅行社表示,事故发生后,已对李先生进行了及时的医疗救治,安排他返回国内,还积极协助整理事故证明材料,方便他办理保险索赔。因此,旅行社认为不应退还费用。




我国《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过程中旅行社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而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

还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

或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

必要时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

可以拨打

吉林诉帮律师事务所

法律服务热线:0431 8567 1234

在“旅行途中”中

还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10月9日的《诉帮律师时间》

继续和大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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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晓宇 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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