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专家解读美团“二选一”处罚: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发布于 2021-10-08 19:00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依法扎实高效推进案件查办,广泛开展调查取证,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并全面深入分析,查明案件事实;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研究论证;多次听取美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确保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2018年以来,美团滥用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以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方式,促使平台内商家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二选一”行为实施,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妨碍了市场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削弱平台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损害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计34.42亿元。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平台内中小餐饮商家合法利益、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确保整改到位,实现规范创新健康持续发展。
对此,美团回应称“诚恳接受,坚决落实,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全面深入自查整改,杜绝‘二选一’。美团将以此为戒,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多做贡献。”
对于这一处罚,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健认为,从该案的处罚决定来看,反垄断执法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平台反垄断监管规则适用,分析认定更加清晰,充分体现了数字化时代反垄断监管执法特点和思路,平台经济领域市场竞争秩序正在稳步向好。
王健表示,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一系列反垄断执法,已形成对平台经济系统化、常态化反垄断监管态势,为平台企业明确规则,划清底线,设置好“红绿灯”,平台企业依法合规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我国平台经济市场竞争秩序稳步向好,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相信我国平台企业将在公平竞争中加快技术和模式创新,在更高层面、更高水平展开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竞争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先林表示,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在平台经济领域又一次重大反垄断执法行动,对于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得益于国家综合经济实力和创新动力的整体提升,得益于互联网的开放包容、技术的不断创新进步、商业模式的迅速迭代,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贯通国民经济经济循环、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变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与此同时,平台垄断、竞争失序问题逐渐显现,“二选一”等限制竞争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更使得平台“竞争失焦”,企业从注重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创新转变为注重争夺有限的商家资源,削弱了平台经济的创新发展动力。
王先林认为,国家持续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就是要依法查处垄断行为,恢复市场竞争秩序,并通过个案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引导督促平台企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形成大型平台企业和中小企业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更好保护消费者利益,让各类市场主体分享平台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共同繁荣。
他提到,我国现阶段垄断行为仍多发频发,不利于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持续性、常态化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聚焦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垄断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为所有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创新发展,提升我国经济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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