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 住建部:拟全面禁止使用此类脚手架、支撑架!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发布于 2021-10-08 18:50

转载来源:建筑管理

近期,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竹(木)脚手架和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被禁止使用

本次拟淘汰目录里,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





禁止使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1、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 

2、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

3、竹(木)脚手架(禁止)

4、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禁止)

5、有碱速凝剂





限制使用施工工艺、设备


1、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2、基桩人工挖孔工艺(限制)

3、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

4、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

5、碘钨灯、卤素灯、荧光灯、白炽灯(限制)

6、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限制)

在征求意见稿中,竹(木)脚手架和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被全面禁止,改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非悬挑钢管脚手架等替代。

文件原文: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anquanchu@mohurd.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1年7月1日

附: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序号编码名称简要描述淘汰类型限制条件和范围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供参考)
一、房屋建筑工程
1. 施工工艺
11.1.1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在施工现场采用拌制砂浆,通过切割成型等方法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禁止
专业化压制设备和标准模具生产垫块工艺等。
21.1.2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利用卷扬机拉直钢筋。禁止
普通钢筋调直机、数控钢筋调直切断机的钢筋调直工艺等。
31.1.3钢筋闪光对焊工艺人工操作闪光对焊机进行钢筋焊接。限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不得使用:1.在非固定的专业预制厂(场)或钢筋加工厂(场)内进行钢筋连接作业;2.直径大于或等于22mm的钢筋连接。套筒冷挤压连接、滚压直螺纹套筒连接等机械连接工艺等。
41.1.4基桩人工挖孔工艺采用人工开挖方式,进行基桩成孔。限制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不得使用:1.地下水丰富、孔内空气污染物超标准、软弱土层、流沙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区域;2.机械成孔设备可以到达的区域。冲击钻、回转钻、旋挖钻等机械成孔工艺。
51.1.5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使用水泥砂浆粘贴外墙饰面砖存在脱落安全隐患。限制不得用于外墙饰面砖黏贴高度高于15m的工程。外墙涂料。
61.1.6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使用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沥青类防水卷材,易发生火灾事故。限制不得用于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高分子增强复合防水卷材、自粘类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密度聚乙烯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等。
2.施工设备
71.2.1竹(木)脚手架采用竹(木)材料搭设的脚手架。禁止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非悬挑钢管脚手架等。
81.2.2门式钢管满堂搭设支撑架采用门式钢管架搭设的满堂承重支撑架。禁止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撑架、钢管柱梁式支架、移动模架等。
91.2.3碘钨灯、卤素灯、荧光灯、白炽灯施工工地用于照明的碘钨灯、卤素灯、荧光灯、白炽灯等非节能光源。限制不得用于建设工地的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的照明。节能灯、LED灯等。
101.2.4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进行材料的垂直运输。限制不得用于21米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升降机。
3.工程材料
111.3.1有碱速凝剂氧化钠当量含量大于1.0%且小于生产厂控制值的速凝剂。禁止
溶液型液体无碱速凝剂、悬浮液型液体无碱速凝剂等。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 施工工艺
122.1.1盖梁(系梁)无漏油保险装置的液压千斤顶卸落模板工艺盖梁或系梁施工时底模采用无保险装置液压千斤顶做支撑,通过液压千斤顶卸压脱模。禁止
砂筒、自锁式液压千斤顶等卸落模板工艺等。
132.1.2空心板、箱型梁气囊内模工艺用橡胶充气气囊作为空心梁板或箱型梁的内模。禁止
空心板、箱型梁预制刚性(钢质、PVC、高密度泡沫等)内模工艺等。
142.1.3检查井砖砌(含砌块)工艺又称窨井,可分为砖砌矩形检查井和砖砌圆形检查井,易渗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禁止
混凝土检查井、一体式成品检查井等。
152.1.4顶管工作竖井钢木支架支护施工工艺顶管工作竖井支护采用外侧竖插木质大板围护加内侧水平环向钢制围撑组合支护结构型式。限制在下列任一条件下不得使用:1.基坑深度超3m;2.地下水位超基坑底板高度。钻孔护壁桩、地下连续墙、沉井、钢格栅锚喷护壁施工工艺等。
162.1.5桥梁悬浇挂篮上部与底篮精轧螺纹钢吊杆连接工艺采用精轧螺纹钢作为吊点吊杆,将挂篮上部与底篮连接。限制在下列任一条件下不得使用:1.前吊点连接;2.其他吊点连接:(1)上下钢结构直接连接(未穿过混凝土结构);(2)与底篮连接未采用活动铰;(3)吊杆未设外保护套。挂篮锰钢吊带连接工艺等。
2. 施工设备
172.2.1桥梁悬浇配重式挂篮设备挂篮后锚处设置配重块平衡前方荷载,以防止挂篮倾覆。禁止
自锚式挂篮设备等。
182.2.2非数控孔道压浆设备采用人工手动操作进行孔道压浆的设备。限制在二类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预制场内进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施工时不得使用。数控压浆设备等。
192.2.3非数控预应力张拉设备采用人工手动操作张拉油泵,从压力表读取张拉力,伸长量靠尺量测的张拉设备。限制在二类以上市政工程项目预制场内进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施工时不得使用。数控预应力张拉设备等。
3.工程材料
202.3.1九格砖利用混凝土和工业废料,或一些地方材料制成的人造水泥块材,外形尺寸比砖大,外观差、强度低、不透水、使用寿命短。限制不得用于市政道路工程。透水方砖。
212.3.2光面混凝土路面砖影响行人安全、不透水。限制不得用于新建和维修广场、停车场、人行步道、慢行车道。预制混凝土大方砖。
222.3.3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易渗漏污水,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限制不得用于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市政管网用的埋地排水工程。承插口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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