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弟子到底应不应吃肉?能不能吃肉?佛教《经》《律》都有说哦!
发布于 2021-10-08 19:37
原始佛教,僧人都以托钵乞食为主,僧人自己是不造饮食的,为体现佛法的平等,为平等故,为慈悲一切众生令得福田故,所以佛制定托钵乞食不得挑食家,要次第乞食,乞到什么食物就食什么食物,不可以嫌的,因众生根机不同,发心供僧食亦有不同,如食家中多有肉食,他们就会拿肉食供养僧人,对于僧人来说,只看施主一念布施之善心而应受,这里只是纯粹以成就众生一念布施之善心来探讨,它是不能混杂其它思想的。这是关于乞食,所以佛并没有制不许食肉的戒条。
可是佛却特别制了杀戒,杀戒属于重戒,戒律是绝不允许杀生的。
所以就以佛教慈悲心来探讨到㡳应不应吃肉,若以杀戒具缘成犯来讨论,这个故食众生肉就同犯杀戒,有同犯之嫌疑,以杀生戒来探讨就要讲到具缘成犯,如果是带有杀心就一定会犯到这条杀戒。这个食肉是故意要去乞肉吃,那也同教他杀沾上关系了,这也是犯到杀戒的。所以能不能吃肉还是要看是否有故意之心来说的,如果是故意就是不允许的。
佛制戒也是讲因缘的,我们是不能随便断章取义的。就以乞食与杀生来说,这本身就不是同一件事,所以在这里不能混扰。
下面引佛教经律来说:佛教《律》中把食物分为五正食和五不正食。五正食指谓妙(《扶桑集》注:五谷所作的干饭屑)、饭、干饭、鱼、肉。鱼肉虽然列为正食,然而《僧衹律》中必须是三净肉(不见、不闻、不疑为我杀),又《四分律》中,若杀者行十恶业,此肉不得食,行十善业方可听食。另外涅槃》《楞伽》等经典严禁食鱼肉。《事钞》引经律云:“诸律并明鱼肉为时食。《涅槃》云:‘从今日后不听弟子食肉,观察如子肉想。夫食肉者断大慈种,水陆空行有命者怨,故不令食。’《经》云:‘前令食肉,谓非四生之肉,但现化耳,为度众生。’《楞伽》云:‘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略说十种:
一者、一切众生无始已来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二、狐狗人马,屠者杂卖故;
三、不净气分所生长做;
四、众生闻气悉生怖故;
五、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
六、凡愚所习,臭不净,无善名称故;
七、令呪术不成就故;
八、以食肉见形起识,以染味着故;
九、诸天所弃,多恶梦,虎狼闻香故;
十、由食种种肉,遂噉人肉故。’
今有凡愚,多嗜诸肉,罪中之大,勿过于此。故屠者贩卖,但为食肉之人,必无食者,亦不屠杀。故知食者,同屠造业,沾杀生分。可不诫乎!《僧衹》云:若为比丘杀者,一切七众不应食,乃至为优婆夷杀,七众不食亦尔。今学戒者多不食之,与中国僧同例,有学戒者语,用酒肉为行解,则酒肉不应食,自入屠儿行内,天魔外道尚不食酒肉,此乃阎罗之将吏耳。《四分》云:‘若此杀者行十恶业,为我故杀,乃至大祀处肉,不得食之,以辨具来者,心无定主故。’今屠者通杀,则依教无肉可食,正断食肉也。《毗尼母》大同。《律》云:‘若持十善,彼终不为我故断众生命,如此应食。’准此何由得肉而噉?唯自死者,鸟残犹获罪(食鸟兽残留的肉犯吉罗)
《资持记》:“中国僧人,皆依《梵网》、《楞伽》、《涅槃》等制,既修大行,慈济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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