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又有5名党员干部被通报处理
发布于 2021-10-09 13:18
声明:《三湘1号》将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和《微博客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互联网法律法规,不发布和传播谣言及虚假信息,不发布和传播低俗庸俗信息,不发布和传播“网曝”“网传”不实信息。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大力弘扬时代新精神,传播时代变化新成就,讲好百姓新故事,传播百姓好声音。共同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培育崇德向善的网络行为规范,让网络空间更清朗、正能量更充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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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常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
常德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何岩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6年,何岩在担任西湖管理区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期间,以招商引资接待、资料费、办公用品等名目,报销个人接待亲戚、同学、朋友产生的用餐及烟酒费用合计约2.25万元。2020年8月,何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安乡县委副处级干部陈章文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滥发补贴问题。2017年至2018年,陈章文在担任安乡黄山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账外资金或虚列支出处理无公函、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及购烟款5万多元;违规给临聘人员、干部发放“辛苦费”、油费补贴等共计2.72万元。2021年4月,陈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杨志辉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11月、2020年1月,杨志辉两次接受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0年12月,杨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澧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龚德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08年至2019年初,龚德平在担任澧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借春节及生病住院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价值共计约3.89万元。2012年至2017年,龚德平安排县教育局出资,以某学校名义购置大众轿车1辆(车款及税费约22.98万元)作为其公务用车,并在该学校报销车辆运行费约11.81万元。龚德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2月,龚德平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05
鼎城区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文海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8年,文海燕在担任鼎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以“三八”妇女节补助、加班补贴、维稳补助、签到奖励、慰问等名义,给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4.88万元;借年节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4万元。2021年4月,文海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常德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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