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新解读|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常见误区Q&A

发布于 2021-10-09 14:59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常见误区


Q:1.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认定当年申请或授权的知识产权是否都不被认可? 
A:不是。
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办法,并没有规定认定当年产生的知识产权不计算入企业认定时的知识产权数量。但是不能所有的知识产权都产生于认定当年,原因是,如果知识产权都是认定当年授权,那么企业近一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缺少科技成果支撑,无法证明近一年收入中的一部分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并且达到占比要求。
建议:专利可以是申报前一年申请、当年授权,软件著作权不建议认定当年完成登记。
Q:2.企业火炬统计年报、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是否必须三表一致?
A:不需要也不可能三表一致。
因为三个表中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不同,所以不可能也不应该三表一致,但是三表中研发费用差别要在合理范围内。所谓“合理范围”就是企业要能对数据差异性做出合理性解释,企业研发活动是如何进行的,费用是如何归集的,三表中分别是按照何口径进行归集的。
建议: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原则上要尽量保持一致,所以建议审计机构以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数据作为专项审计的依据。
Q: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账中没有研发费用是不是不影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A:一定会有影响。
根据高企认定管理办法,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是辅助企业财务账中的研发费用而形成的,所以企业财务账中的研发费用是根基,如果财务账中没有研发科目和研发费用,研发辅助账从何而来?
建议:研发辅助账要与企业财务账和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有呼应关系,企业财务账中必须设有研发费用科目和相应的费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常见误区


Q:1.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只要有研发项目名称及研发费用就可以了吗?
A:不可以。
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首先要确认企业的研发活动是否符合加计扣除的要求,在研发活动中要注意研发的过程文件保存,对项目各里程碑节点、研发人员清单、研发设备清单等做详细记录,留存备查;研发活动要形成体系文件,才能证明研发活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Q:2.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按研发费用归集科目大致归集出研发费用就可以了吗?
A:不可以。
在归集研发费用时,要对研发项目进行梳理,归集的费用要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要求,详细区分出哪些人员属于研发人员,哪些设备是研发设备(而非生产设备),人员人工费、设备折旧费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的分配工时,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Q:3.获得高企证书后企业就不用再梳理研发项目了,如果不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也不需要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了吗?
A:不管是否想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高企都必须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在高企有效期内每年都要梳理研发项目,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且研发费用占比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以维护高企资质;如果被认定成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却并未申报研发加计扣除,意味着企业没有研发费用,那么也就间接证明企业并不符合高企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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