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基本形成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发布于 2021-10-09 15:20
7月11日,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全面解读。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和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司法部办公厅副主任、法治宣传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子顺主持。
据介绍,《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整体布局,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明确,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功能有效发挥,服务网络设施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基本实现,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基本实现。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一是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二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四是加大保障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科技保障。
据了解, 近年来,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投入稳步增长,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司法行政全系统将认真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来源:司法部
作者 | 徐千惠 张傲洋
摄影|李光印 李金平
编辑 | 徐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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