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包管理系列制度解读②——项目分包工程、 船机设备租赁结算管理
发布于 2021-10-09 15:20
分包队伍作为企业施工生产的重要力量,事关企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自2019年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分包队伍建设,把分包队伍管理提升作为重点环节,出台了一系列分包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分包各项管理,加强分包结算过程控制,降低分包结算风险,优化闭合结算管理流程,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今天我们对《项目分包工程、船机设备租赁结算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Q1 办理结算的依据都有哪些呢?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纸、工程量签证单、工程完工清单、结算内部会签表、工程量计算书、项目部扣款资料(如甲供材)、奖惩资料等、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业主结算资料等,均为结算的依据,要求办理人员需要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Q2 各部门的人员都需要做些什么呢?
(1)计合部计量结算人员熟知每个合同的具体界面划分、甲供材料、损耗率、甲方提供设备(如有)等与结算相关的条款。
(2)计合部、工程部、物资部、安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做好分包结算各自负责的相关基础工作,如合格的计量数量、甲供材料物资数量、超耗数量、各项罚扣款等数据的确认。
(3)各部门配合分包结算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分包结算提供各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Q3 月度结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月度结算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各类合同必须及时办理按月清算。按月清算完成后,签订按月清账承诺书,财务部门必须见按月清账承诺书及分包队伍的资金分配计划书后,才能支付当月工程款,合同履行完成后要及时办理完工清算并签订退场协议书,否则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注意!分包合同的清算工程量达到分包合同对应细目总量的80%后,必须报公司成本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和分包单位签订按月清账结算承诺书。
#Q4 完工结算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分包已经完成合同施工内容的,应及时签发《分包队伍退场通知单》,并在30日内完成完工结算编制,经公司审批后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退场协议。
项目部需按每个承包合同,建立分包工程、船机设备租赁竣工结算档案,每份分包合同、船机设备租赁合同对应一份分包工程、船机设备租赁竣工结算档案。
注意!业主对项目部的签认不能作为分包结算使用,分包结算应以分包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对分包完成的施工内容进行计量,对工程量存在差异的项目,严禁未经经济技术论证分析按清单量结算。项目部提供材料且有损耗的分包项目,应在分包合同条款中约定损耗系数。项目部承担合理损耗部分,协作单位应承担超耗的材料价款,并在结算中予以扣除。
#Q5 不得予以结算的情况有哪些呢?
没有合同依据、超合同量的不予结算;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
未经项目部书面确认,协作单位擅自变更或自行改变施工工艺所增加的工程量;
因协作单位其它自身原因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
因协作单位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
来源:中交一航局西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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