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萌新收 |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解读之二:国家奖学金
发布于 2021-10-10 12:37
国家奖学金是指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10%,且上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合格现象;对于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至前30%之间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奖学金奖励面约为全校学生的3‰,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每年10月底完成评审,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银行卡中,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单项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综合奖学金。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向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推荐
班级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由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研究提出班级推荐人选,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三)学院初评
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并在全学院范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校审定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人选审核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王红娴
审核/王淑贤 陶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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