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拾贝:到底是几级勤务,究竟该如何上?
发布于 2021-10-10 13:40
寻找度娘:网络拾贝,拼了一点东西,不知道对大家有用不?
我军战备等级分为四级战备、三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1)四级战备,即国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者我国周边地区出现重大异常,有可能对我国交全和稳定带来较大影响时部队所处的战备状态。部队的主要工作:进行战备教育和战备检查;调整值班、执勤力量;加强战备值班和情况研究,严密掌握情况;保持通信顺畅;严格边境管理;加强巡逻警戒。
(2)三级战备,即局势紧张。周边地区出现重大异常,有可能对我国构成直接军事威胁时,部队所处的战备状态。部队的主要工作:进行战备动员;加强战备值班和通信保障,值班部队(分队)能随时执行作战任务;密切注视敌人动向,及时掌握情况;停止休假、疗养、探亲、转业和退伍。控制人员外出,做好收拢部队的准备,召回外出人员;启封、检修、补充武器装备器材和战备物资;必要时启封一线阵地工事;修订战备方案;进行临战训练,开展后勤、装备等各级保障工作。
(3)二级准备,即局势恶化,对我国已构成直接军事威胁时,部队所处的战备状态。部队的主要工作:深入进行战备动员;战备值班人员严守岗位,指挥通信顺畅,严密掌握敌人动向,查明敌人企图;收拢部队;发放战备物资,抓紧落实后勤、装备等各种保障;抢修武器装备;完成应急扩编各项推备,重要方向的边防部队,按战时编制齐装满员;抢修工事、设置障碍;做好疏散部队人员、兵器、装备的准备;调整修订作战方案;抓紧临战训练;留守机构展开工作。
(4)一级战备,即局势极度紧张,针对我国的战争征候十分明显时,部队所处的战备状态。部队的主要工作:进入临战战备动员;战备值班人员昼夜坐班,无线电指挥网全时收听,保障不间断指挥;运用各种侦察手段,严密监视敌人动向,进行应急扩编,战备预备队和军区战备值班部队,按战时编制满员,所需装备祝补充能力优先保障;完成阵地配系;落实各项保障;部队人员、兵器、装备疏散隐蔽伪装;留守机构组织人员向预定地区疏散;完善行动方案,完成一切临战准备,部队处于待命状态。
按照我国国情及具体安保要求可分为三个级别,一级警卫: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外国国家元首,政府总理以及按此规格接待的外宾;二级警卫: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外国国家副元首,政府副总理,议会议长以及按此规格接待的外宾;三级警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外国议会副议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重要政府部长以及按此规格接待的外宾。退出领导岗位的原警卫对象,警卫工作原则上仍按原规格部署。
以《安徽省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勤务规范(试行)》为例:
第十条 检查站实行以下等级勤务:
(一)三级勤务:为常态勤务,由交警部门负责执行,执行系统报警或临时堵控任务,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抽查;
(二)二级勤务:在三级勤务的基础上,市、县级公安机关组成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警种配合的工作专班执行,并指定牵头责任警种部门负责人驻站带班,实行24小时查控勤务,对重点人员、车辆必查,对过往车辆、人员逢疑必查;
(三)一级勤务:在二级勤务的基础上,由市、县级公安机关增派警力,必要时可请求跨区域警力、武警力量增援,增强工作专班力量,并指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警种、部门负责人驻站带班,实行24小时查控勤务,加强对过往人员、车辆、物品检查。
具体人员要求:
《安徽省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交警执法站)勤务规范(试行)》
第十二条 三级勤务,每个勤务班次一级检查站不少于2名民警、4名警务辅助人员,二级检查站不少于1名民警、2名警务辅助人员。执行三级勤务时,可结合查控工作实际需要,适当合并设置工作岗位。
二级勤务,每个勤务班次一级检查站不少于4名民警、6名警务辅助人员,二级检查站不少于4名民警、4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级勤务,每个勤务班次一级检查站不少于6名民警、8名警务辅助人员,二级检查站不少于4名民警、6名警务辅助人员。
还有这样说的:一级勤务:全体勤务人员不准回家,全员上岗,全警24小时在位。
二级勤务:全警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巡逻,市区主干道等路段随即布满警力。
三级勤务:日常勤务。
扩展资料:
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预案。
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下面这个规定又不太一样了
《公安机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按照预警勤务分级方法:一级勤务:全体勤务人员不准回家,全员上岗,全警24小时在位;二级勤务:全警上路,开展道路交通巡逻,市区主干道等路段随即布满警力;三级勤务:日常勤务。
各类说法不尽相同!有个基本事实很清楚,这就是各地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自我界定!所谓几级勤务模式就看本地领导的心情了!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