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圆梦——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10-10 20:19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资助政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每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我校严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资助工作,并将助学金的政策规定及申请条件等告知全体学生及家长。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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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生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学期500元、1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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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对象

助学金的受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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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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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要求,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政策家庭的学生;

3、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家庭经济损失家庭的学生;

4、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

5、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6、南水北调移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普通高中学校免学费及免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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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1、免学费
每人200元/学期,如实际收费低于免学杂费标准,按实际收费免除。
2、免住宿费
每人200元/学期。如实际收费低于免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收费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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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对象

在郑州航空港区普通高中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学生资助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由学校领导小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等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资助指标,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标准,在校园适当范围内进行名单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学校相关部门建档备案并上报资助中心。

希望各位学生及家长详细了解资助政策,希望受到国家资助的学生在校园中能够健康成长,明大德、立大志、成大才、担大责,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努力学习,回报父母,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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