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回眸

发布于 2021-10-11 15:40

许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于“十五”之初,2001年就率先在全省提出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国家森林城、国家卫生城,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活动;“十一五”时期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十二五”以来,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龙头地位,提出了以文明城市创建统领其它创建的工作思路。“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不动摇,深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着力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20年来,许昌市的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稳步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花木之都、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国金融生态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称号。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顺利实现从河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到全国文明城市的突破性发展。

2015年2月,许昌市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

2016年以来,我市坚持“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紧紧围绕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之城的目标,不断拉高创建标准,丰富创建内涵,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实现从创建文明城市到建设城市文明的转变。

2017年11月,我市高分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2018、2019年,顺利通过了全国文明城市年度复查。

2020年11月,许昌再次以优异成绩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连冠”,并以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第七名、河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成为全省乃至中部地区唯一被中央文明办通报表彰的地级市。

在《河南经济发展报告(2020)》中,许昌综合竞争力居全省第3位,综合实力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多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之所以能取得良好成绩,主要在于我们抓好了以下“五个创建”。

一是顶层创建,强化组织领导。

许昌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专门成立了高规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在2017年张家港会议上,我市文明城市经验做法在全国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会后,对照全国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我们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在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责任,对市文明委领导架构进行了调整,由市委书记担任文明委第一主任,市长担任文明委主任,进一步强化了文明城市创建的组织领导。制定了以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全面推进诚信许昌、书香许昌、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文化强市建设等七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十大提升”行动,突出为民惠民的宗旨,进一步拉高创建标杆,提升创建内涵,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二是统筹创建,全面对标达标。

先后制定了《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意见》和《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全面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深入学习研究,认真盘点梳理,细化制订标准,把创建任务逐一分解到9个县(市、区)和70多个市直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夯实目标责任,扎实做好每年、每季度、每月的创建工作。

三是铸魂创建,提升市民素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把文明素质教育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

抓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目前,许昌市共推荐评选出“时代楷模”1人、“最美奋斗者”2人、全国道德模范3人、河南省道德模范7人、中国好人49人,2个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3个家庭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家庭,榜样力量持续壮大。

持续加快推进诚信建设步伐,大力弘扬孝善文化,广泛开展了行业性诚信标兵、诚信演讲征文、十大孝星评选、孝心示范村建设、孝善敬老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诚信为本、善孝为先的良好氛围。

构筑了以“市、县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和学校心理咨询室”为基础的三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持续开展了以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等为重点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惠民创建,坚持共建共享。

不断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实施了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改造连通3条河流、5个湖泊,打造了“五湖四海畔三川、两环一水润莲城”的水系新格局。打造了“15分钟健身圈、阅读圈、便民服务圈、医疗服务圈、养老服务圈”。实行了市区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策。

在市区建成108个电子书借阅机、32个智慧阅读空间、41个诚信阅读漂流站,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

目前,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群众支持率和满意度稳定保持在98%以上,许昌的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成效明显。

五是机制创建,促进常态长效。

“十四五”开局伊始,进一步丰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高质量发展。

市创文办定期召开分析研判、部门会商和部署推进会议,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文指挥部定期研究,创文办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坚持周例会、月调度、季推进、年总结,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实现了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坚持表彰奖励与过错惩处相结合,把创建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同步安排、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对创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视情扣发文明奖待遇或撤销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形成了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


   来源:许昌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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