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津湖》被控告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到底是怎么回事?

发布于 2021-10-11 21:01


截至10月7日18时,2021年国庆档票房超过45亿元,电影《长津湖》以33亿元票房强势领跑,打破中国影史国庆档票房纪录,并暂列2021年度全球票房第四。

人红是非多,电影刚上映4天,就有人站出来控告《长津湖》侵犯商标权和著作权,还拿出相关的商标注册证书和作品登记证书以证明自己所说非虚。
电影《长津湖》被涉侵权?
10月4日,某导演发布视频称,电影《长津湖》片名触犯其好友商标权中的第35和41项(电影和影视剧放映),属于侵权行为。电影之所以没有下架,是因为他们(商标所有权人)不缺钱(没起诉)。

据该导演晒出的商标证为线索查询发现,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第35类、第41类上申请注册了2件“长津湖”商标,目前两件商标已成功注册。

该导演还表示,因其早已将《冰雪长津湖》的故事大纲登记注册,故电影片名才被迫从《冰雪长津湖》改为《长津湖》,同时,其还认为电影《长津湖》与其作品故事梗概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在视频中,该导演晒出相应的作品登记证书以佐证其说法:《长津湖》侵犯了著作权。
但大多数网友却认为,电影《长津湖》本就是将“长津湖战役”影视化,有相似情节也不足为奇。
或许是为了缓和“气氛”,该导演曾发文称:“这部电影非常有历史意义,如果对方愿意道歉,他们会以100元的价格将商标出售给他。

截至目前,电影《长津湖》仍持续热映,似乎并未受侵权风波影响,电影出品方博纳影业也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近年来,爆款电影名称被抢注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战狼》《你好,李焕英》,但出品方自己申请的《你好,李焕英》商标却因为“李焕英”是烈士姓名而被驳回。

通常来说,影视作品一般从著作权角度予以保护,但随着“大IP”概念的风行,不少影视作品延伸出不少衍生品,著作权保护不足以涵盖影视作品带来的商业利益,因此众多出品方日益重视商标申请注册,并通过版权运营获得更大利润。

当然,也有注册商标比较“疯狂”而引发争议的出品方。比如《哪吒之转世魔童》火了之后,出品方光线传媒先后提交多达1820件商标注册申请,绝大部分商标均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等诸多影片故事的人物名称。光线传媒这一行为在当时引发诸多争议。有的人认为出品方对旗下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短时间内大量注册商标涉嫌囤积,而且哪吒本身属于大众熟知的神话人物,被独占是否合理。

也许是因为媒体报道的影响,电影《长津湖》的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电影上映前的9月24日才在第16类、第28类和第41类上申请注册了“长津湖 THE BATTLE AT LAKE CHANGJIN”3件商标,目前仍在等待受理中。尽管从票房成绩来看,所谓“侵权”事件显然并未对影片产生多大影响,但由于在相关类别上已有在先的“长津湖”商标,博纳影业的这3件商标申请未来命运如何,仍是个未知数。

注: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

本文来自网络或网友投稿,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发邮件至:aisoutu@outlook.com 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