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津湖》被控告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到底是怎么回事?
发布于 2021-10-11 21:01
截至10月7日18时,2021年国庆档票房超过45亿元,电影《长津湖》以33亿元票房强势领跑,打破中国影史国庆档票房纪录,并暂列2021年度全球票房第四。
据该导演晒出的商标证为线索查询发现,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第35类、第41类上申请注册了2件“长津湖”商标,目前两件商标已成功注册。
截至目前,电影《长津湖》仍持续热映,似乎并未受侵权风波影响,电影出品方博纳影业也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近年来,爆款电影名称被抢注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战狼》《你好,李焕英》,但出品方自己申请的《你好,李焕英》商标却因为“李焕英”是烈士姓名而被驳回。
通常来说,影视作品一般从著作权角度予以保护,但随着“大IP”概念的风行,不少影视作品延伸出不少衍生品,著作权保护不足以涵盖影视作品带来的商业利益,因此众多出品方日益重视商标申请注册,并通过版权运营获得更大利润。
当然,也有注册商标比较“疯狂”而引发争议的出品方。比如《哪吒之转世魔童》火了之后,出品方光线传媒先后提交多达1820件商标注册申请,绝大部分商标均与《哪吒》电影相关,包括魔童哪吒、哪吒之魔童降世、殷夫人、熬丙、MOTONEZHA等诸多影片故事的人物名称。光线传媒这一行为在当时引发诸多争议。有的人认为出品方对旗下产品申请注册商标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短时间内大量注册商标涉嫌囤积,而且哪吒本身属于大众熟知的神话人物,被独占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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