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河北专接本建档立卡政策解读!
发布于 2021-10-11 21:52
需要向生源院校提交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 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由生源院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各专科生源院校负责汇总本校“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报考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由生源院校负责与考生生源所在地扶贫部门核对查验。
公示期满,由各生源院校向省教育厅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的名单与国家扶贫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以教育厅的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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